淄博市召开区县史志办主任会议

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再次做出部署

淄博市史志办

  在省志办召开市史志办主任会议次日,淄博市史志办立即召开区县史志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对《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做出部署。
  李民兴主任在会上强调:《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全市史志工作机构和全体史志工作者一定要振奋精神,乘势而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红红火火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等各项工作。在学习《条例》方面,要求一个“深”字,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条例》对繁荣发展地方史志事业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宣传《条例》方面,要求一个“大”字,要有大动作、大手笔,造成大影响,形成大氛围;在实施《条例》方面,要求一个“实”字,不走过场,不搞“水上漂”,做实事、求实效,将《条例》的实施贯穿于史志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守法、依法、执法,强自身、求发展,大力繁荣地方史志事业。
  淄博市史志办正在起草《条例》的宣传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形成文件下发。会议要求各区县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出实绩、出典型、出经验,切实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