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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出台基层修志工作管理意见

2007-08-29 16:17:44  作者:  来源:邹平县史志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邹平县地方志工作步入正常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对镇(办)志、部门志、专业志和村庄志等各类志书的管理和业务规范,邹平县政府于8月3 日制定下发了《邹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修志工作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就各类志书的编纂出版、备案程序作了严格的规范,并对各类志书的出版印刷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邹平县的地方志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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