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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史志办认真落实省史志办《关于加强史志出版物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统计工作全面、准确、翔实、有据。
一是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市史志办要求各县市区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两个《条例》,搞好史志文献收集、整理与开发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确保按时间完成报送任务。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市、县(市、区)史志办明确一名分管主任负责,将统计任务分配到相关业务科室,要求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缓报,并将统计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项目中。
三是想方设法,详查细找。通过查存书登记、到有关部门(单位)咨询、访著书人等途径,将历年史志出版物全部收录表中。共统计已出版志类书籍60种12.6万册,年鉴10种7.1万册,其他史志出版物22种5万余册。既为向省史志办报送统计情况提供了翔实的依据,又为今后更好地开发利用史志成果奠定了可靠的资料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