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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动态 >> 山东全程监管特种设备安全

山东全程监管特种设备安全

2008-08-29 09:00:34  作者:记者 李岩侠 通讯员 程苏超 张子欣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省第一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出台并将于9月1日实施。该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会受到最高20万元的处罚。

    条例规定,所有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都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核准和登记。否则,将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违反条例规定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将受到最少2000元、最多2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撤销检验检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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