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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副省长张昭福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11-11 10:35:46  作者:山东省情网  来源:山东省情网

    这次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十一五”时期我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今年的工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田嘉秘书长亲自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秋增同志还要对去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从大局出发,提高对新时期地方史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事业。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史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期史志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和战略目标,也是长期的工作大局和重点。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地方史志工作,任务光荣,意义重大。
    首先,做好新时期史志工作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必然要求。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地方史志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自古就有存史、资政、教化的社会功能。新时期地方史志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丰富生动的历史教材,是建设和谐文化的天然载体。做好新时期史志工作,充分发挥其记载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建设和谐文化,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其次,做好新时期史志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古人说:“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能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了解历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握规律。新时期的地方史志,客观记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对于我们了解过去、把握现在、开拓未来具有重要作用。学好包括地方志在内的历史知识,全面了解国情地情,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本领的客观要求。
    第三,做好新时期史志工作是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建设文化强省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是党中央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建设文化强省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地方史志作为文化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支撑平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史志工作围绕“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丰富齐鲁文化宝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最近,我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建设文化强省的具体要求。这为史志工作大有作为提供了难得机遇。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史志事业,加快我省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是史志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史志工作者,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弘扬史志工作的优良传统,扎实做好新时期的各项史志工作。
    二、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地方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历史上也是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时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规范修志行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既是开展地方史志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地方史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各级各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理解《条例》对地方史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规范修志行为。要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模范遵守执行《条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修志工作,确保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能够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地开展地方史志编纂工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地方史志的编纂和管理,确保编史修志的每项工作和各个环节都依法有序进行。要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法定程序的行为。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让社会各界了解熟悉《条例》,克服“修志是史志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的片面认识,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史志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史志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志书编纂。第二轮志书是改革开放志,要求观点正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行文规范、审校严格,还要反映时代特征,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专业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目前,我省第二轮修志总体上已经进入业务编纂阶段,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越是在关键时期越要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把好质量关口,进度要无条件服从质量。要按照每一部志书都是精品佳志的要求,确保第二轮志书总体质量比首届志书上档次、上水平、上台阶。省志分志编修工作今年要全部启动,市县志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后的也要全部启动。编史修志是一个系统工程,志书文稿是综合性的地情资料,决不能因少数单位未提供资料而影响整部志书的编写进度。省史志办要定期了解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编修进展情况,依法加强质量管理,搞好业务指导,严格审查验收,促进全省第二轮修志又好又快地开展。
    (三)加快“三个中心”建设。把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建成当地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既是建立地方史志事业长效机制的基础和保证,也是“十一五”时期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任务。对此,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方志馆建设。充分发挥省方志馆的作用,全面收集整理山东地方文献,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与地情资料交流,为社会各界提供省情服务,争取尽快建成集地方志书编纂、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以及省情展示、咨询、研究和教育于一体的重要文化阵地。各地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十一五”时期将市级方志馆全部建成。二是加快地情信息网络建设。要加大地情资料库工作力度,县区地情资料库建设今年基本完成,明年扫尾,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情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建设网上方志馆和在线修志用志服务网络平台奠定基础。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在阶段编修与年度编纂结合、综合志书与特色志书配套、编修志书与读志用志统一、志鉴库馆融合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探索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路子,争取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省史志办确定开展的“八个一优秀”工程很有针对性和创造性,要认真扎实地搞好这一活动。
    (四)抓好读志用志工作。修志的目的是为了用志,唯有用志,才能体现志书的价值,充分发挥修志队伍的作用。近几年,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人才和群体优势,在修志的同时,编纂出版了《资政文集》、资料汇编、地情手册、志鉴音像制品等中间产品和副产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总体上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重修轻用”的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新形势,努力探索用志新途径,拓宽用志新领域。当前,要重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和文化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抓好读志用志工作。要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专题史志资料和地情研究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资政服务。要多搞一些为社会服务的短平快项目,如编写大事记、编纂专题地情资料、出版简志、整理旧志等,努力扩大地方史志工作的服务领域。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方史志工作顺利开展
    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第二轮修志工作,是新时期史志工作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史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方志是官书,官书官修,天经地义。要认真执行《条例》中有关政府职责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要把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主动关心地方史志工作,解决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按照高丽书记和寓群省长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理顺县级史志机构的工作关系。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修志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建立起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有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志书各承编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史志编委会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主编负责制,按规划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编纂出版任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相应措施,为修志工作提供方便,积极主动地支持史志部门做好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适应新形势对修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全面加强修志队伍建设,提高修志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关心和培养修志人才,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要制定培训规划,分层次举办培训班,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把全省修志骨干普遍轮训一遍。广大修志工作者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发扬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敬业爱岗,潜心修志。要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探求规律,做到通晓专业、熟悉地情,使修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0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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