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区域研究 | 齐鲁人物 | 游遍山东 | 法规文献 | 历史上的山东
强镇名村 | 数字山东 | 志鉴论坛 | 齐鲁风情 | 图片山东 | 山东地图 | 方志新成果
 
电子邮箱 用户名: 密 码:
 
领导讲话 >>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刘秋增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刘秋增在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11-11 10:48:59  作者:山东省情网  来源:山东省情网

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推进我省地方史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2006年工作情况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史志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可喜成绩。
    (一)坚持依法修志,史志工作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济南召开了全国修志立法工作座谈会,严谨细致的服务,保证了会议的圆满成功,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出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举办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培训班,省培训各市、县史志办主任100余名,并为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各市史志办也与地方法制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申领行政执法证,淄博市史志办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开展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调研,省里集中两个月的时间,深入17市、37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部门督促检查,形成了调研报告。张昭福副省长、司安民副秘书长分别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期望和要求。四是根据领导批示精神,提请省政府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政府督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五是根据依法修志的要求,将法制建设的内容和目标任务纳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六是编印了《山东省修志立法资料汇编》,对地方史志工作法制化建设进行系统总结。七是举办了庆祝《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书画展,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和史志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省上下依法修志的氛围更加浓厚,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修志保障条件的落实。
    (二)坚持质量第一,第二轮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质量第一”的工作思路,确保使新一轮志书每一部都成为精品佳作。一是狠抓质量体系建设。印发了《〈山东省志(1986~2005)〉编纂要求》和《关于做好〈山东省志·大事记〉(1986~2005)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省志编纂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立足于锻炼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修志队伍,采取集中培训、部门培训、专题讲座、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100多次,培训业务骨干3000多人次。三是抓好样书推荐、志稿评议和审查验收三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和规范志书编修程序和出版质量的管理。四是做好典型引路。在前几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2006年向全省推荐《高青县志》,使新一轮志书的质量标准要求看得见、摸得着,具体化、形象化,有可操作性。四是充分发挥《志与鉴》、《史志工作动态》在提高志书质量上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志》90%的承编单位进入业务编纂阶段,省国税局、省质量监督局、省林业局、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等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调度,志稿编纂质量好,进度快。市志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前的已全部启动,县区志启动85部。2006年,全省出版县区志7部,评议市志1部、县区志6部。我省开展第二轮修志的做法得到了中指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全国方志界的广泛关注,走在全国前列。
    (三)坚持改革创新,年鉴编纂质量稳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在发挥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在编辑出版的组织结构、效益结构和内部管理以及体例框架、资料内容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创新,编纂质量稳步提高,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新时期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以及广大读者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为编修志书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山东年鉴》2006卷根据经济社会新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栏目、类目的编排及归属,增加了主题索引,完善了检索功能,省内外同行和读者给予较高评价。《泰安年鉴》在第二届全国年鉴编校质量检查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威海年鉴》、《乳山年鉴》获二等奖,《文登年鉴》获三等奖。滨州市以庆祝《滨州年鉴》创刊10周年为契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总结表彰活动,促进全市年鉴工作再上新台阶。注重发挥年鉴学会的作用,加强对年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对年鉴学会进行了改选,成立了年鉴学会专业年鉴工作委员会。
    (四)坚持统筹发展,“三个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各级史志机构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地情文献库、地情文献网站工作力度,加快“三个中心”建设步伐。一是市、县方志馆数量稳步增加。泰安市、滨州市、胶南市的方志馆先后开馆,淄博市、东营市的方志馆即将动工,规划面积分别达到1500和5500平方米。到2006年底,全省共建成市级方志馆7个、县级方志馆(室)30个。各级方志馆进一步扩大志书、年鉴和志类产品的收集范围,馆藏书籍更加丰富。省方志馆全年收集省内志书、年鉴266册;交换省外志书168册;交换地方志刊物32种、200余册;接待查阅资料2000多人次。二是地情资料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建成1个市级地情资料库和36个县级地情资料库,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建库任务。淄博市将地情网站升级改造列入2006年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年底胜利完成任务。目前,全省17个市级地情资料库已全部建成,县级地情资料库建成104个。济南、青岛、东营、淄博、泰安、烟台、威海、菏泽、莱芜9市的县级地情资料库已全部建成并实现联网。已建成的网站管理规范,内容不断更新。三是《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初见成效。《山东省历史地图集》作为建设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同时也是建设“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的重要内容。根据编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地图集编辑部,配备得力骨干,并明确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该项工作。目前编制图目、落实任务、制定规范等工作基本结束,完成了夏商至清末15幅断代政区图的编绘及5万余字文稿的撰写,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坚持修用并举,读志用志工作成果丰硕。各级史志机构围绕“三个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史志资源整合开发利用,积极探索用志新途径,努力开拓用志新领域,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丰硕成果。省史志办编辑的《资政论文集》已初步形成品牌,促进了读志用志工作的开展和方志资源社会功能的发挥;利用编纂《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的有利时机,在全省开展了历史文化村镇资料征集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临沂市开展的“望族文化研究”,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招商引资工作,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青岛市的“市情网上通”,枣庄、聊城、日照等市编纂专题地情资料,菏泽、德州开展的旧志整理等,也是各具特色、富有成效。同时,各级史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取得了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省史志办撰写的《依法修志势在必行》获省政府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
    (六)坚持和谐建设,史志机构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省史志办率先在机关内部开展创建“和谐办公室”、“和谐处馆”活动,开展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活动,形成了团结合作、互助友爱、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积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引导各级史志机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争当模范。济南、济宁、潍坊等市史志办也大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通过一系列的和谐创建活动,全省史志系统政令畅通,凝聚力、向心力、竞争力和战斗力显著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续修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至今尚未启动第二轮修志;史志机构还不够健全完善,修志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缺少业务骨干;理论研讨气氛不浓,学术素养和业务水平不适应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2007年工作重点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推进依法修志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史志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促进和指导我省史志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省史志办制定了《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史志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性、思想性和资料性统一,全面系统地反映山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密结合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的作用,全方位提供地情信息服务;坚持继承与创新统一原则,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编纂出版可信、可读、可用、可看的精品佳志和地情资料。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10年全面建成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史志工作发展规律的史志事业体系和史志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形成依法修志的工作格局;史志机构健全巩固,史志队伍精干高效,史志工作手段现代化,史志成果信息化,史志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建设,各级史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改善,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有较大改观;全省史志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把各级史志机构建设成为学习型、发展型、服务型、文明型的“四型”机关。
    按照《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2007年全省史志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为动力,依法推进第二轮修志;加快“三个中心”建设,实现志、鉴、库、馆、开发利用协调发展,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史志机构要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作为长期的首要任务。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贯彻《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一个成一个,早解决一个是一个,多解决一个好一个。各级史志机构要在人大的指导下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执法探索。各市要加大《条例》培训力度,年内将市、县修志工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切实提高全省史志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各市史志办要根据《条例》规定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尽快制订出本地的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省人大已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2007年执法检查第一批计划项目,中指组和国务院法制办也将来我省检查《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为迎接检查,省史志办将先期对市、县和部分省直部门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集中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请各地做好迎接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扎实有效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效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实施精品战略,依法推进第二轮修志。以全面提高志书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严格质量标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每一部志书都修成精品佳志。省、市、县三级史志办都要强化志书质量管理,规范编纂程序,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管理职能,严格审查验收,依法加强对志书质量的监督检查。完善志书质量管理和评价机制。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新一轮志书质量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关于提高新一轮志书质量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志〉志稿审查验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继续搞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泰安市要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做好《泰安市志》和《宁阳县志》的编纂出版工作。省志分志编修工作要全部启动,并及时转入业务编纂阶段。市县志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后的也要全部启动。继续做好《志与鉴》、《史志工作动态》的编发,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三)加强规范管理,推进年鉴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各级各类年鉴要着重提高编纂质量,不断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年鉴品牌,使全省年鉴总体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创新年鉴服务形式,对占有的资料进行浓缩、提炼、补充,按年度编纂地情手册,将“案头书”变为“掌中书”,积极编纂出版形式活泼、装帧精良、信息量大、便于携带、实用性强的便览式、便民式读本。加大年鉴工作管理力度,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山东省年鉴工作管理办法》,促进全省年鉴编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依托省年鉴学会专业年鉴委员会开展专业年鉴业务研讨活动,同时,筹备省年鉴学会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委员会。今年继续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组织全省优秀年鉴评奖活动。
    (四)拓宽工作领域,稳步推进“三个中心”建设。各级史志机构要充分认识“三个中心”建设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突出抓好地情资料库建设,年内基本完成县级地情资料库建设任务。加强地情网站安全运行管理,提高地情资料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办公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努力提高修志工作现代化水平。各级方志馆要建立健全志书等史志地情资料报送制度,扩大搜集范围,努力增加馆藏,建立正规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加快方志资料电子化进程,开展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室)联机联网项目协作攻关,建设“山东省网上方志馆”。《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要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今年重点做好政区图和《山东省历史地图集》(文化村镇分册)的编绘工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编纂《历史文化村镇地图集》和《历史文化村镇志》,进一步提高全省史志系统的区域研究水平。
    (五)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读志用志工作。各级史志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读志用志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下功夫,找准用志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把案头工作变为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工作,把静态资料变为动态资料,把潜在的利用价值变为现实的使用价值。要创新读志用志活动载体,不断探索和掌握为现实服务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开展丰富多彩、务实有效的读志用志活动。加大对读志用志成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史志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促进读志用志工作求突破、上台阶、富实效。
    (六)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八个一优秀”评选活动。为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史志工作者更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促进全省史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史志办决定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同意,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史志系统开展“八个一优秀”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部优秀省志分志、一部优秀县级志书、一部优秀综合年鉴、一个优秀基层史志工作单位、一个优秀地情资料库(地情网站)、一个优秀方志馆(室)、一篇优秀业务论文和一篇优秀调研报告。获奖单位和获奖成果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在全省史志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评选标准和实施细则将尽快印发,以便各地及早部署,提前运作。全省各级史志机构对此要高度重视,除向省推荐外,各市史志办也可根据省里的做法,结合自己的实际,报请政府批准开展优秀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在全省史志系统取得一批优秀成果,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队伍素质。
    这里,我要再特别强调一下提高第二轮志书的质量问题。修志是党委、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是各级史志机构的主体任务。对于各级史志机构来说,其它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志书没有修好,不能说你把工作做好了。第二轮志书是改革开放志,每一部志书都是精品佳志,是对第二轮修志最起码的要求。从我省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来看,并没有达到这个最起码的要求。多数很好,有的基本上还是首轮志书的老样式。究其原因,一是没有很好地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并把它应用到第二轮修志实践中;二是质量意识不强,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处理得不正确;三是人才短缺,业务水平总体不高。志书是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下编纂的综合性地情资料。志书内容的丰富性、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阅读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志书质量的重要性。质量是志书的生命,是关系史志事业发展前途和命运的核心问题。史志工作同其它工作一样,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国民经济要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不是简单的词序变化,而是蕴涵了深刻意义的。修志工作也必须从又快又好调整为又好又快,好字当头,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了再好。修志是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事,必须确保质量,进度无条件服从质量。作为志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史志机构,要根据这个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调整计划安排。第二轮修志,我省县区志的终审由市史志办负责。各市史志办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抓好典型、推荐样书,严把县区志编纂出版质量关。特别是各市的第一部县区志,一定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审批要特别慎重,特别严格,不能为了赶进度、追求数量而仓促出版。
                                  (本文为2007年1月18日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工作报告,略有删节)

(本文已被浏览0次)
  【字体: 关闭
  相关链接:
  热点文章:
· 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张万青在2007年...
·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田嘉在...
· 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在全省地方史...
· 山东省副省长张昭福在全省地方史...
·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刘秋增...
山东省情网站简介 |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简介 | 友情链接 | 地情文献 | 网站声明 |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主办 电话:(0531)82622871、82622862 E-mail:
技术支持:海右天泰传媒 电话:(0531)86908897 E-mail:szh@tiptai.com
鲁ICP备05006852号 用户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