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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情概况--建制沿革
市中区区驻地枣庄,早在新时器时代就有人类聚居,唐、宋时期形成村落,元、明以后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集市。清光绪年间,属峄县鄫城乡郊南社。中华民国年间,1918年改社为区;1928年建枣庄镇,直属峄县;1930年10月后改属峄县第二区;1946年11月至1948年11月又直属峄县。1949年1月枣庄行政区成立。1949年12月至1950年5月,枣庄行政区隶属台枣专区。1950年5月撤销枣庄行政区,设枣庄矿区;12月改称第十区;1955年又改称枣庄区,隶属峄县。1958年3月完成撤区并乡工作,9月境内建立曙光(后改称枣庄)、红旗(后改称郭里集)2处人民公社,11月21日峄县治所由峄城迁移枣庄。1960年1月7日撤销峄县建制,建立枣庄市(县级)。1961年10月31日枣庄市升格为山东省直辖市。1962年6月24日枣庄人民公社撤销,建立枣庄镇(县级),直属枣庄市。1972年1月撤销市辖枣庄镇,建立枣庄镇公社,隶属齐村区。1976年7月12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枣庄市市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