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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
1、体制变革
清代实行中央集权制,统收统支,县署设库房,掌管财政。
民国初年,县财政收支由省统管。1923年,将田赋、契税、捐费作为地方财政税源。1927年,确定地方收入项目为田赋、契税、牙税、当税、屠宰税、内地渔业税、船捐、房捐、地方财产收入、地方营业收入、地方行政收入及其他属于地方性质的收入等12项,地方支出为党务费、立法费、行政费、公案费、司法费、教育费、财务费等13项。1928年,县设立财政局,始行财政收支预算制度。1934年,确定县财政收支标准。1937年,按《财政收支系统法施行条例》规定,田赋收入,省提取15~45%,其余归县。
1940年6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实行统收统支的战时供给制,收入全部上缴,支出每月按标准据实报领。1942年,县财政收入有田赋附加、公产、契税、牲畜屠宰税等项。1949年,农业税收入由留县20%降到16%。
建国后,财政体制多变。1950~1952年,财政收入全部上缴中央,支出由中央下拨。县级收入只有公粮附加和少量地方税附加。公粮附加一律按15%的比率由征收机关代征,按入仓总额提取13%,拨给地方粮库。自1953年起,文登建立总预算,实行“划税分成、固定比例”的体制。1954年,财权下放,预算归口管理。支出包干使用,收入划税分成,固定比例。省将县各项税收划分为调剂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及固定收入3种。调剂收入有商品流通税和货物税两种,中央和地方各分76%、24%。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有工商营业税、所得税、农业税3种,前两种中央和省分60%与40%,农业税中央分65%,省分10%,县分25%。县固定收入有印花税、利息所得税、牲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企业收入及其他收入。1958年,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但仅实行一年,即改为“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60年始,财权集中,县固定资产投资等由省专项拨款,降低县的分成比例。1965年恢复“总额分成”体制,文登分成比例为47%,1967年调为70%。1971年推行“以收定支、保证上缴、超额分成、结余留用”的体制,文登超额分成比例为50%,1972年降为40%。1974~1975年,实行“收支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的管理办法。1976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文登县超收分成比例为20%。1978年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文登县的分成比例为20%,1979年改为超收分成40%。1980~1981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1982年复改为“总额分成”。1983年,文登分成比例为43.2%,次年降为42.9%。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1987年,省对文登县财政单列,实行“总额分成加分档分成”制。1988年,省财政厅下调包干基数1%,将城乡工商业户营业税等13种小税划归地方抵资支出。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以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中央收入税种主要有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有增值税(25%部分),工商各税、企业所得税、农业四税、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市对镇财政体制也由“统收统支、增长分成”,改为“收支挂钩”办法。
2、财政收支
清末,全县每年地丁起运银1.94万两,留存1762两,耗羡银起解750两,存2260两。全部用于官、差俸禄。
1914年,每两地丁银之正税1.8元,附捐0.4元,全县共43494元。当年1~5月,各机关支出3334元。
1930年,全县支出10.7万元,其中民团、公安、联庄会支出占36.7%,教育支出占35.6%。
1935~1937年,平均每年上解田赋正税30.15万元,县地方财政平均每年收入29.17万元,其中田赋附捐占76.1%,杂捐9.3%,公款7.3%,公产7.3%。1940年后,县抗日民主政府财政收入主要靠田赋、所得捐、救国捐和盐税等,以满足抗战需要。支出以1943年为例,武装支出占46.3%,教育费22.8%,行政费18.3%,抚恤费9.8%,建设费、财务费共占2.8%。1946年,昆嵛县财政收入3910万元(北海币),其中田赋2764万元。1949年,文登县财政计划总收入36亿元(旧人民币),其中农业税和工商各税分别占97%和2.3%。
1953年后,县财政始建总预算,财政收支始有预算内、预算外之分。
1954年,财政总收入534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企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45.4%、32.4%和22.2%;地方财政总支出306万元,其中经济建设、各项事业费、行政费分别占3.2%、61.6%、35.2%。
1978年,财政总收入2360万元,其中工商各税、企事业收入、农业税、盐税和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67.3%、19.3%、9.6%、3.5%和0.3%;地方财政总支出1164万元,其中经济建设、各项事业、行政费和其他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1.6%、84.2%、13%和1.2%。
1954~1990年,全市预算内收入累计7.9亿元,年均递增8%。1991~1998年,年均递增26.2%。
1999年,市财政预算内收入达到6.27亿元,比上年增长21.89%,其中工商各税、企业利税、农业四税、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39.29%、22.67%、13.57%、2.97%和21.5%;财政支出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生产性开支、文教卫生事业费、教育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其他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30.76%、8.12%、25.1%、19.29%、9.89%、2.67%和23.46%。
2000年,市财政总收入7.3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地方财政收入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工商各税、企业利税、农业四税、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40.6%、21.8%、15.8%、2.6%和19.2%。全年财政支出5.66亿元,比上年增长29.1%。在各项支出中,增幅最高的公检法司支出为122.7%,其次是其他支出、文教卫生事业费和生产性支出,分别为36.9%、15%和14.5%。
2001年,市财政总收入9.27亿元,比上年增长27.08%。地方财政收入7亿元,比上年增长31.69%,其中工商税收、农业各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34.27%、13.75%、28.98%、9.28%、10.98%、2.51%和0.23%。财政支出6.93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在各项支出中,增幅最高是城市维护费为129.35%,其次是卫生事业费、抚恤和社会救济、教育事业费和农业综合开发,分别为25.27%、25.17%、21.98%和21.85%。
2002年,市财政总收入1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9.7%;预算内地方财政收入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当年可用财力7.97亿元;财政支出7.97亿元,其中各项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22.4%,生产建设性支出比上年增长0.3%。
2003年,市财政总收入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地方财政收入8.5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工商税收、农业各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35.46%、18.93%、5.87%、25.53%、12.04%、1.85%和0.32%。财政支出9.87亿元,比上年增长23.9%,重点用于工资、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和城市建设。
据统计,1953~1986年,由于政策原因,全县财政收支有6年出现赤字。1987年迄今,连续17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3、财源建设
建国后,特别是撤县改市后,文登市始终把财源建设作为重点,每年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重点项目,狠抓利税大户、重点产业建设。财税体制改革后,重点扶持地方财源建设,主要通过加大农业投入,巩固发展基础财源;加快工业发展,大力培植支柱财源;努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培植后续财源。农业方面,重点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支持水产、粮食、畜牧、果业大发展。工业方面,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扶优扶强,加大科技投入,壮大骨干财源,促进名牌产品建设,同时搞好扶贫解困工作。在发展第三产业方面,主要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城市、交通、通讯、商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建设、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私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拓展发展空间。
4、资金运筹
长期以来,全市财政系统围绕稳定、发展这个中心,合理运筹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财力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在资金筹集上,一方面组织管好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向上拆借、自身积累、内部集资融资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筹资,解决资金供需矛盾。在资金运用上,坚持保重点的原则,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保证国家政权机构运行需要。二是保“吃饭”。三是支持科教卫生事业发展。四是保重点项目建设。建市以来,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双十工程”、亿元利税企业建设工程,以及公路、铁路、机场、校舍改造等,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金融
建国后,特别是1988年撤县设市以来,伴随经济的蓬勃发展,文登金融业呈现出日新月异的繁荣景象。2003年末,辖内共有金融机构132个,全市储蓄存款余额达到81.52亿元;人均储蓄12429元,各项贷款余额达63.10亿元。
(一)金融体系日趋完善
清乾隆初年以迄民国时期,文登境内仅有民间开办的当铺、钱庄和银号。乾隆初年,境内典当业盛极一时,有大小当铺200余家,每家资本2000~5000两白银不等。嘉庆、道光年间,典当业日趋式微,至光绪(1849年),只有当铺30余家。辛亥革命后,大当铺因战乱纷纷歇业迁徙,小当铺亦随之倒闭。清末,烟台、威海卫等地大钱号,曾委托县内富商设立5家代办处,办理少量汇兑业务,至30年代末撤销。
1941年3月,境内设北海银行东海支行,后设文登办事处,人民的金融事业从此诞生。
文登现代金融业的发端以195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文登县支行的成立为标志。此后,各家大银行相继在文登设立分支机构,文登金融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城乡遍地开花。
198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文登县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文登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文登县支局改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文登市支局。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亦改为今称。1993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批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威海分公司文登服务部成立。1994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批准,中信实业银行威海分行文登办事处成立。1994年5月,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指示精神,市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正式分署办公,成立文登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原农行代管的21处农村信用社移交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1996年10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正式脱离行政隶属关系。1994年7月,原文登农行经办的农副产品收购、粮油收购和扶贫等政策性业务分离到农业发展银行办理(属分账单独管理,仍由农行代理),1996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登市支行正式成立。1996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实行分业经营,分别成立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文登市支公司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文登市支公司。1997年11月,经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以经营质押、抵押贷款为主,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非银行金融机构----文登市兴文典当行挂牌营业。到目前,文登已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并存发展的区域性金融组织体系。
据统计,到2003年末,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118个。其中,中央银行机构1个,为中国人民银行文登市支行。政策性银行机构1个,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登市支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45个,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文登市支行及其6个储蓄所,中国农业银行文登市支行及其15个办事处、1个分理处和8个储蓄所;中国银行文登支行及其1个分理处、5个储蓄所;中国建设银行文登市支行及其3个分理处和2个储蓄所。
其他商业银行机构2个,为中信实业银行文登支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文登支行。
农村信用社机构45个,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个,农村信用社5个、分社34个、储蓄所5个。
邮政储蓄机构26个,为文登市邮政局下属26个邮政储蓄所。
保险类金融机构10个,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公司及1个营业部和2个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公司;另有其他保险公司6家。
证券类金融机构1个,为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文登市香山路证券营业部。
全市金融从业人员3000多人。
(二)立足文登,服务当地经济建设
多年来,文登金融部门以发展、振兴文登经济为己任,加大筹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多方融通资金,壮大资金实力,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全力支持农业、支农产业、大中型骨干企业、民营经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1997年以来,先后与一批重点企业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实施银企联手、扶优扶强工程,在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金融部门还从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内部挖潜、提高效益入手,帮助企业清理拖欠资金和限产压库,使一批企业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金融市场发育良好
1991年由文登建设银行成功代理发行威海铁路债券,为威海交通业做出了重要贡献。10多年来,全市金融机构代理发行国债2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证券市场发展迅速,继1996年10月“黑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威达股票又成功上市,使文登上市企业达到2个。1997年全市掀起企业改制浪潮,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公司纷纷成立,文登证券一级市场初见规模。
(四)保险事业发展壮大
建市之初,文登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保险机构,开办险种25个。2003年,保险机构增加到10家,险种上百个,为人民群众承担财产责任保障和生命健康保障金额130亿元,保险业务收入3.5亿元,赔付款达5500万元。全市保险部门以支持地方经济和稳定人民生活为宗旨,想方设法为客户和群众排忧解难,协助企业搞好防灾防损工作,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及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文登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外汇管理,支持外经外贸发展
外汇管理方面,1994年以前,主要是加强外汇收支宏观管理,保证重点项目用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外汇体制改革,人民银行把外管工作重点放在强化银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结售汇制度、严格外资外债管理上来,重点加强对“三资”企业和现汇账户管理,以及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督,检查出口核销工作,促进出口创汇,满足进口用汇。同时,做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坚持专人负责,定期核对汇兑申报单的领用、发放、收回、库存情况,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发展。
(六)革新服务工具,推进电子化建设
撤县设市以来,文登金融系统追随时代,着力革新服务工具,改进服务手段,全系统投入近亿元进行电算化建设。目前,电子化营业网点100多个,开通了储蓄存款业务通存通兑网络系统,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得以提高和改善。同时,加快区域性票据交换电子化建设,建立票据交换中心,将同城跨行汇划资金纳入人民银行清算。1994年6月,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卫星地面小站开通,与全国1000多个清算中心开通了电子联系结算业务,进一步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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