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风情

 

生产习俗

男女分工

  境内自古以农为主,男女有明确分工。男耕作,女纺织;男养牲畜,女饲家禽;男跑外,女治内;男供柴供米,女做饭缝衣。男孩10岁以后学习劳动,至成年期必须学会锄地、收割、担水、拾柴、耠地、耙地等一般农活。女孩八九岁学习纺线、做线穗,稍大后即学缝衣、织布。不出嫁的女子不能下地干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出嫁前必须学会纺织、做饭和一切针线活。女子出嫁后,婆婆给515公斤不等的籽棉就叫“分活”(只分穿)。之后,丈夫、孩子的铺盖穿戴,就得一包到底。有时男女也相互配合。农忙季节,男子耕作于野,妇女送饭到田;秋收时节,男子收割拉运,妇女翻翻晒晒;打场时,全力以赴,男女齐忙;一进腊月,妇女忙制新衣,推磨捣碾之事,男子尽力协助。

  解放后,男女平等。女孩同样上学读书,下地干活。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生产主力。除做饭缝衣由妇女负责,挑沟挖河由男子负担外,其他活路均无明显分工。

 

耕作习俗

  种地喜喂牛(力大驯良),置地喜近(少误工),买场喜远(鸡少)。通常都不喜欢顺道地。田间劳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天分三大段,五大闷儿。早晨一闷儿,上、下午各两闷儿。秋收季节,起早贪晚,月下加班,天往往刚发亮下地,半夜方归。刚到地头先抽烟,叫“地头烟”。到闷儿休息叫“抽袋烟”,干完活回家之前,又是一袋“地头烟”。从立夏到立秋,除麦收外,有23小时的午休,叫“歇晌”。在地里吃饭时,先用勺子舀些许饭汤浇在地上,口念“浇奠浇奠,一亩地打一石”。据说是纪念古代传说中发明农业的神农氏。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常伴有迷信色彩的习俗。如播种和秋收打场时,不许估产,不准乱说,言行必图吉祥。播种时,牲口拉着空耧在地头划个粮囤样的圆圈,祝愿丰收,借试深浅。因为棉花经常歉收,即把正月二十八做为观察棉花丰歉的日子。该日无风无雨,天气晴朗,是棉花丰收的象征,反之,即为不收之兆。谚云:“收花不收花,单看正月二十八”。

  合作化以后,生产路加宽,“顺道地”出进方便,再也无人讨厌。随着农业科学的普及,迷信意识逐渐消退,实事求是、讲究科学之风大兴。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搞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商业、手工业及各种副业日益增多,弃农从工、从商的专业户不断出现,生产习俗正发生着根本变化。

生活习俗

家庭

  民国以前,家长实行封建统治,子从父,弟恭兄,夫唱妇随,谁也不能与家长反目。否则,即为“犯上”、“忤逆”,父兄不容,邻里非议。因此,父母在世不准分家,几代人聚居,共营生计。三代同居者,全家人口当在1020之间,如四世同堂,即受乡里赞誉,五世同堂则轰动乡里。

  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土匪四起,游杂兵勇敲诈勒索,侵华日军烧杀抢掠,大家庭生计难以维持。因而兄弟分居,各自谋生。三代同居者日少一日,四世、五世同堂者几乎没有。

  农业合作化后,人人凭工计酬,家长失去财权,国家和集体的某些财物分配,有时以户为单位,基于此,青年结婚后,即建立小家庭,由一户分为两户、三户……。家庭规模缩小,每户多在26口之间。

  旧社会无亲生儿的老人,多从近门的侄辈过嗣,有的认义子为后。建国后,男女平等,女子也能赡养父母,各乡镇又办起“敬老院”,不管有无子女,都能老得其所。70年代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有所抬头。有的不得子不罢休,以致违法超生;有的置法律于不顾,到外地重金买孩子;有的夫妻离婚,子女无人收养。凡此种种,大都酿成家庭悲剧。

  随着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青年在工作单位建家者为数不少,因而老人和子女宾客相待,互敬互爱。“父父子子”的封建伦理逐步被老少平等和睦的新风取代。

 

服饰

  境内居民秉性朴实,崇节俭,“奇装异服”向受抵制。民国以来,男子多穿黑,老头多穿青,老妪喜青和浅蓝,青年妇女穿花。男子夏穿浅色短衫,头戴苇笠,下地劳动,短衫披肩,既遮日又透凉;春秋穿深色短夹衣,头戴帽垫,古朴大方;秋末初冬,多在夹裤外面套穿棉叉裤(两只棉裤腿吊在腰带上),在夹袄外面套穿棉弯褂(无袖领);冬穿纽扣系于右侧的大襟长袍,头戴毡帽(也叫“帽头”)或耳帽子,腰束布袋,劳动时将前襟斜掖腰带间,方便利落,动作自如。未婚女子衣着鲜艳,款式古朴,头梳过腰长辫,戴小型耳坠,不粉不脂,葆农家之秀容。成年妇女盘长发于脑后,西部(黄升以西)束“盘头”,中、东部束“纂”(俗称“疙瘩纠”),中部“纂”短,崐富国以东“纂”长。老年妇女衣着宽松肥大,束宽腿带。女帽有箩圈式、圆盔式。鞋袜多自制,男穿布底圆口和长双脸纳帮鞋,青年妇女喜绣花鞋。

  女子自古有缠足之陋习。民国时期提倡放足,并设“查脚员”赴农村检查,违者罚款,但收效甚微。

  建国后,缠足之恶习彻底根除,长袍很快消失,“帽垫”被“包头”(用毛巾包在头上)取代,“耳帽子”不见,“帽头”只有老年戴用。农业合作化后,女子穿花的大为减少,除李家、冯家一带外,绣花鞋和过腰长辫基本消失。60年代后,青年妇女多留齐耳短发,男子多戴遮沿帽。有些男子留平头,不戴帽。70年代末,“牛仔裤”、“喇叭裤”、“健美裤”、“羽绒服”、“皮卡克”、“毛呢短大衣”等传入境内,青年男女争相购买,追求时尚,青年女子烫发者越来越多,青年男子蓄长发、留青年胡的也不鲜见。

 

饮食

  旧时,素以高粱(或玉米)与大豆的混合面蒸饼子、窝头为主食,歉收年月常以谷子代替高粱、玉米。每餐伴有高粱(或玉米)面粥或菜汤,很少有小米饭。农忙三餐,闲时两餐。富者粗粮细作,穷人掺糠加菜蒸成“谷楂”(弄成圆团一掰为二)、“芑馏”(圆球形),间以粗粮面包菜面子(西部叫“团子”)作调剂。蔬菜以自种自食为主。夏秋间,豆角、南瓜为主,黄瓜、茄子为辅。寒冬季节,白菜、萝卜、豆腐即为佳肴。当地居民喜吃咸、辣,盐渍萝卜和虾酱是常备菜,秋冬喜吃大葱,夏季喜吃大蒜。

  总览全年饮食,腊月、正月好于平时,农忙好于农闲,麦收多吃面食。招待客人来不及买馒头就包水饺、烙饼、擀面条,只备烟、茶,很少有酒。婚嫁筵席却大讲排场,每席菜肴最少有三大件、六碗、四碟。会亲家、请媒人更为丰盛,宾至,先布好“压桌碟”,有糕点、香茶,供寒喧品茗,然后,上酒上菜,讲求三道饭,饮酒攀谈三四小时之久。

  建国后,人民生活提高,掺糠加菜者大为减少,逢年过节饮食愈加丰盛。招待客人必有酒、烟、茶和炒菜,面食自不必说。除1960年前后外,“谷楂”、“芑馏”基本不见。80年代以来,普遍以面粉为主食,小米、绿豆、大米为调剂。蔬菜更为繁盛,新增芹菜、土豆、西红柿、蒜苔、蘑菇……不一而足,韭菜、黄瓜较前大为增多,四季皆有。吃饭不但有荤菜,且大多喜吃瘦肉。

 

嗜好

  吸烟 清朝时期,吸烟在男子中逐渐普及。农民自种旱烟(小烟叶、大烟叶),用烟袋吸食。绅士、富家多吸水烟。民国时期,卷烟、板烟、烟丝进入境内,吸食者多富家子弟。解放后,卷烟、旱烟并行,吸食者波及妇女。1958年后,卷烟短缺,烟袋携带不便,以纸卷碎烟叶成为时髦。60年代中期,吸卷烟者与日俱增,旱烟袋相对减少。80年代,旱烟袋绝迹,戒烟者渐多,但多是教师、干部、医生,农村吸烟者仍未见少。

  鸦片战争以后,间有吸食鸦片者(俗称大烟、花饼),“七七”事变后,又有吸食海洛因(俗称“白面”)者,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骂他们“不务正业”,是“败家子”、“坏人”。解放后吸毒者绝迹。

  喝酒  喝酒历史悠久。建国前,只有富家老人饮少量白酒,逢年过节有喜事方大家共饮。经常酗酒者多为群众所不齿。建国后,饮酒者逐渐增多。50年代,多数喝散白酒,以瓶装露酒为优。60年代后,露酒威信降低,以瓶装白酒为贵。70年代后,散白酒为次,瓶装白酒为上,葡萄酒、枣酒、啤酒,样样俱全,夏秋间喝啤酒之风大兴。

  60年代始,喝酒日趋普及,嗜酒成癖者渐增。自西向东,步步加剧。利国一带男女都喝,黄升以西妇女喝酒者仍属罕见。70年代后,喝酒风有发展趋势,中青年凑在一起,往往喝酒助兴,托人办事更是酒不可少。

  饮茶 居民饮茶多喜淡厌浓。清朝时期,饮茶者多系上层人士,民国时期,饮茶者增多,解放后逐渐普及。境内居民大多喜喝黄大生茶(俗名“生坯”),惟富国一带喜喝小叶和茶末(总称“熟茶”)。近年来,经济较前富裕,大多喜喝茉莉花茶,黄大生茶罕见。

 

房舍

  居民房舍多独立成院,以“四合齐”为最佳格局。建筑全系土木结构,讲求粗梁大檩,砖基厚实,砌墙高大。木板门,花棂窗,力求坚固,平房顶,厚厚泥,以防雨浸。

  上梁时,重者在左,轻者在右,粗头在前,细头在后。烟囱必须在房顶前面。沾城一带房檐越厚越好,有的厚达半米以上。流钟以东,砖基越高越好,有的砖基到窗台。齐以东,有的没有砖基,叫“就地垒”,有的没有大门,不成院落。

  齐0以西地区,居室住里间,会客在外间。外间盘火灶,与内室的土炕相通。以崐树枝或高粱秸做碗架(名曰“碗床”)钉于墙上,靠北墙放一桌两凳,靠“屋山”放柜、橱等物。富裕人家,正房有迎门几、八仙桌、大圈椅、菜橱、茶几等,并专设会客崐室,土名叫“闲院”。下河、利国一带,多无里间,几间屋通连,一头住人,一头会客放东西。

  70年代始,宅基由集体统一规划,新盖住房概为南向,平顶房改为起脊瓦房,烟囱多在房顶中间或后面。80年代,从砖基、土墙、瓦顶向石基、砖墙、瓦顶发展,一律采用玻璃门窗。室内陈设一般有三抽桌、靠背椅、衣橱、菜橱、茶几、挂钟,沙发崐、电扇、电视机正趋向普及。全县不分地区,东西部的差别消失。

 

行路

  昔日行路多步行,小商贩也多靠肩挑背负赶路。遇婚丧大事,老人、妇女坐马车,车厢上面以苇帘、竹条、布包搭蓬者,即谓“讲究”。青年妇女住娘家回婆家多骑毛驴,盘膝于驴背,提辔而行,上崖下坡,俯仰自如,夫随于后只做应急照料。富人家有马拉轿车,夏挂纱帷,冬罩棉帷,既舒服又排场。上层人士多骑“走驴”,驴头稍加装饰,系一响铃,驴蹄声与铃声交融,清脆悦耳,骑驴人悠然自得,神气异常。30年代,有沾城通往济南和沾城通义和庄的两路汽车,自行车也开始出现。50年代始,手推独轮车盛行,老人、妇女、儿童坐在上面,由青壮年架推赶路。70年代后期,自行车普及,驮物带人,轻便利落。80年代,驴拉小型胶轮车(又称“地排子车”)普及,用此带人载货,远非小推车可比。同时,轻骑、三轮摩托遽增,行路更为方便,更加公共汽车四通八达,长途跋涉之苦彻底解除。

  建国前,境内道路狭窄,行人多走羊肠小路。两人相逢让路时,往往是青年给老人让路,男子给女子让路,空行人给负重者让路;车辆相遇,空车给重车让路,否则,即被斥为不礼貌。民国时期虽规定走路要靠左边,乡村却没有执行。建国后规定行人要靠右边走,家喻户晓,人人遵从。只有在狭窄路上两辆马车相遇,让路时仍按老规矩靠左。

节日习俗

春节    是民间最隆重的节日。一进腊月,家家推磨捣碾,称鱼买肉,置办供品,购买年货;村村组织文娱队伍,学习排练;店铺结算清理欠帐,民间所有财物借贷各作归还;富人逼债,穷人躲债,直到大年三十。待到正月初一,逼债者停,逃债者归,故春节又称“年关”。

  腊月三十,家家早起,清扫庭院,贮水满缸,摆好香案,悬挂“家堂”,安置木主。在太阳未出之前,家长持燃香到坟上或通向坟莹的路口作揖跪拜,叩祈祖宗神灵回家过年(俗称“请爷爷娘娘”)。然后捧香回家。往返路上,不回头,不说话,恭谨肃穆。抵家后,将香火插入香案,奉上供品,在门前点放鞭炮后,合家烧纸叩拜。早饭后,家家门上贴好春联,准备好一切过年事宜。

  请爷爷娘娘的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北部地区有的是腊月二十九日下午,西部地区则有的待除夕下午。

  晚饭后,室内室外,灯火通明。各在自己的大门口放置芝麻秸或蓖麻秸(有的放玉米秸或谷秸)三束,做成支架,在大放爆竹的同时,点燃支架,火光熊熊。在场老少齐呼:“明儿来,明儿来……”,谓之“叫明”。待草秸将烧尽时,即用草束往家引火,边走边喊:“大葫芦头,小葫芦头,银子钱往家流”、“大葫芦棒,小葫芦棒,银子钱往家扛”、“黑小子,白小子,都上俺家来穿袄子”。将火引至灶门后,在大门上放一横棍在地,名曰“拦明棍”。此活动的由来说法有二:一说人民苦于清王朝的统治,盼望恢复大明江山;一说期望新的一年光明来临。但民间的实际活动,却是表露人们急于摆脱贫困希望人财两旺的心情。“叫明”实是“叫命”。

  除夕夜里,戒律很多。不能随地吐痰泼水,不准打骂诅咒,不许狂言诈语。全家谦和温顺,明灯守岁,及时进香。俗称“坐年”。

  是夜,富家烟酒糖茶,围炉谈家常,极尽天伦之乐;穷人家儿少爆竹女无花,寒夜绵绵,灯火惨淡,百愁交集,索性早眠。但总在黎明前“发纸马”:女家长烧火煮饺子,男家长率领小儿孙在屋门外点放长串爆竹。接着在天地神龛前烧纸进香,叩拜“家堂”,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孩子分“压岁钱”。至此,一切禁讳放松,共进年饭饺子。“发纸马”有“起得越早越吉利、吃得越多越健康”的说法。有的不到半夜就“发纸马”,叫“抢年过”。有的本来食欲不振,为图吉利也要强吃一碗。泊头、黄升一带,有吃完饺子后牵着骡马向喜神方向(喜神在何方,历书有规定)走的习俗,大车也要朝向喜神方位,名曰“迎喜神”。此日(正月初一),大小便一定要避开喜神方位。

  过年饺子吃罢,男女各着新衣,以宗亲近远为序,先近再远后庄乡,给长辈拜年。乡亲街巷相遇,惯以“好啊”、“起得早”、“吃得多”、“发财”为祝贺语。

  除夕晚上,亲门近支凑在一起谈心,平时少有不睦者,多趁此相聚,各得宽慰,不言自了。只要初一早晨能登门拜年,往日的嫌隙,内心的抵牾,都能烟消云散;如即日不登门,平时无隔阂者也会引起猜嫌。

  初二早晨(西部地区有的于初一下午),各家又焚香烧纸,将祖宗神灵送回坟墓。此时,同宗聚会,由长辈带领,到祖坟上烧纸叩拜,并大放爆竹,以示后人兴旺。自即日起,晚辈携礼物到亲戚家拜年,先后顺序一般是外祖、姑姨、岳父、其他。至初七八逐渐结束。

  建国后,敬神之俗逐年淡忘,祭祖的形式依然存留,一切禁忌陋习多被青年人突破。“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禁止烧纸烧香,上坟祭祖,相互拜年。“红卫兵”各街头设岗,没收走亲拜年的礼物。连续几年,农村的春节死气沉沉,贴春联者也寥寥无几。“文革”过后,旧俗复苏,但拜年的形式有所不同,除亲门近支仍行叩拜礼外,大多以祝贺问候代替。给亲属拜年的次序亦有改变:除初二照样到外祖家拜年外(有的初一就去外祖家),初三多到岳父家,其余亲属以次后推。另外,春节前后友好聚饮之风方兴未艾,青、中年尤甚。

元宵节    即上元节。民间叫“正月十五”。主要的活动是灯展和烟花。从正月十四开始,连续三晚。儿童们先提灯照遍自己院子的角角落落(以为可照死毒虫),然后走上街巷,成簇成群,忽集忽散。县境西部有放“铁窝头”的习惯。用生铁铸一空心窝头,尖上留一小孔,座部的针孔插一导火线,由底部装入花药,密闭压牢,点燃后从尖上的小孔喷放黄蓝色火花,持续良久。有的老年以棉油拌合糠皮,一堆堆放于村头路口点燃,曰“放路灯”。

  春节期间,各村都有扮玩艺的习惯。秧歌、旱船、高跷、龙灯、耍狮子、斗罗汉……千姿百态。元宵节村与村互与联欢,热闹非常。县城附近村庄,多到城内献艺。清末及民国时期,城内商家于各路口扎起过街灯棚,挂满各式彩灯,献艺队伍至此,则以爆竹拦截,敦请耍出套路,活动至深夜不停。

  日军侵占时,人心惶惶,灯会停止。解放后,农民情绪高涨,文娱活动异常活跃,不但恢复以前的所有玩艺,还增添“扭秧歌”、“小戏”等新形式新内容。1958年以后,文娱活动转入低潮。“文革”期间,一切传统文娱活动,都被视为“牛鬼蛇神”,不准演出。1980年后,不但传统文娱节目有所恢复,灯笼、焰花的式样也更加新颖。县城的彩灯几乎全部电气化,明暗闪烁,璀灿夺目。焰花更是绚丽多姿,有“仙女散花”、“金菊吐艳”、“孔雀开屏”等等,再加各地文娱队的献艺表演,热闹非凡。附近农民多来观光,较远者,有的驾拖拉机进城观赏。

  至于节日食俗,虽名元宵节,却无吃“元宵”的习惯,大都吃饺子,有的正月十五吃,大多是正月十六早晨吃。

填仓日    农民于新春之始,满怀丰收希望,于正月二十五日清晨,在院子里或大门口用草木灰撒成若干大小不一的圆圈,名为“打囤”。然后分别在圈内放置少许五谷杂粮,象征各种作物都囤尖仓满。此俗于农业合作化后消失。

二月二    又称“龙头节”。有“二月二龙抬头”的俗语。即日后,意味着龙开始活动,雨水即将来临。民间趁“龙抬头”之机,争先剃头,叫“剃龙头”。

  二月二以后,天气渐暖,与人为害的蝎子即将活动。因此,家家户户于此日炒脆豆或煮面豆吃,起名“蝎豆”。寓意将蝎子炒尽煮绝。无论炒或煮,都以大豆与糖(或盐)、香料配合炮制,风味鲜美,极为青少年喜爱。70年代始,各地都有爆花机,蝎豆遂以爆代炒,内放糖精,不再放糖、盐、香料之类。

清明节    系扫墓节。节前数日,家家给先人墓培土整修,叫“添坟”。一是防止风吹雨浸,坟墓自平;二是显示该坟主后继有人。如有人在“绝户坟”上添几锨土,即被视为义举。是日,沾城、下洼一带,从早到晚,提箪托盘上坟祭祖的人不断于野。男性跪拜焚纸锞,奠茶酒,女性多号啕大哭,祭生父生母者尤恸。流钟、永丰以东大部地区,正节不上坟,多在节日的前一天或前几天,节日后上坟者较少。

  据说,为纪念春秋时期介之推不图功名隐山被焚,清明节又称“寒食节”,三天不动烟火。节日前一天叫“小寒食”,正节是“大寒食”,后一天叫“末寒食”。其实,民间没有不动烟火的,只是不大蒸大煮,吃大饼卷鸡蛋或鸡蛋咸食者居多。

  该节日,当地无踏青之俗,荡秋千却蔚然成风。凡有青年妇女的家庭,节前扎起秋千架,届时,姑娘、少妇艳装浓抹,荡腾飘洒,嘻笑戏谑,长辈不予干涉,故姑娘、少妇极盼此节。

  建国后,城乡各地均有为烈士扫墓的活动,在烈士墓前,缅怀烈士功绩,并敬献花圈以示哀悼。1958年平坟造田以后,“添坟”活动中止,去墓址祭奠的遗风尚存。80年代,筑坟、添坟、上坟活动均有恢复,甚至与昔日无异。至于荡秋千之俗,建国后即逐渐淡漠。

端午节    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民间称“五月端午”。据说,为纪念战国时期爱国诗人屈原,家家吃粽子,示意将米撒入汨罗江,吸引水中动物抢食,保护屈原的尸体。粽子多以黍粘米合红枣,外包宽幅苇叶,以马兰捆缚,经蒸煮而成。节日间多有江米粽子上市。

  另以祛邪除毒为意念,在门窗上插艾枝,在儿童的手腕、足腕上结“五丝”(五色线合成)

  建国后,此节逐渐不被重视,门窗不见艾枝,结“五丝”的儿童不多。1958年始,粽子绝迹,至80年代方有恢复。

初伏    俗语“暑伏”。是日午饭,家家吃“凉面”。即将煮熟的面条以凉开水过滤后,加入麻汁、蒜泥、黄瓜丝、芫荽末、鸡蛋卤等拌合而食,有的放入酱油和醋。

  吃凉面象征在酷暑季节不中暑,偶有一年吃不上凉面,将是终身遗憾。

中元节  民间叫“七月十五”,实于十四日过节。此节又称鬼节,家家上坟祭祖,供飨果品。上坟时间不太集中,十三、十四、十五都有,以十四日为多。

  晚上,向河里、湾塘里“放草芽”。其制法繁简不一。有的用面捏成灯盏放入食油,点燃后置笸罗或西瓜皮内投放水面;有的做些纸人纸马插在笸罗沿或西瓜皮上,并衬以花卉;有的用西瓜皮制成船,在灯盏旁插上纸人,起名“许仙游湖”。“草芽”各式各样,灯火映入水面,辉煌夺目。据传,此活动起于南宋。当时北方人为避金乱随宋南渡后,每至中元节即以此形式祭奠北方的亲人,逐年扩延,到北方变为“放草芽”,并千古流传。

  建国后,“放草芽”之风逐渐泯灭,上坟祭祖之俗仍在沿袭。

中秋节    八月十五月儿圆,被视为“团圆节”,奔波在外的人力求回乡。又因正值秋收,被视为“丰收节”。节日间,不饰衣着,只求口福,家家煎炸烹炒,美餐一天。傍晚,在天地神龛上摆好供菜,敬献西瓜、月饼,全家叩拜,道谢丰收。

  月饼是仲秋节的特具食品,友好相会,亲友互访,必不可少。据传,元代末年,每10家供养一个蒙古人,蒙古人暴横肆虐,人民深受其害。有人在每一个月饼里都放一红纸条,上书“八月十五杀鞑子”字样。群众买到月饼,纷纷议论,认为是天意,即于是日统一行动,将“鞑子”杀绝。以后月饼里的青红丝就是红纸条的象征。此传说虽无事实根据,却一直在民间流传。

十月一  此时,农事活动基本结束,富人家的长工下工回家。如下年连用,即留雇主家做些零活,工价计入下年。部分青年自愿结合,聘请老师成立冬塾。冬季庙会从此开始,家家上坟祭祖,给祖先亡灵送“纸钱”,妇女尤切。此俗至今仍在延续。

腊八日    腊月初八,家家吃以粘米合红枣煮成的“腊八糕”。住娘家的少妇必须回婆家。吃完“腊八糕”,即揭开春节的序幕。旧时私塾多于此日放“年假”,至来年元宵节后方才开学。建国后,此节不被重视,学校无放假惯例,“腊八糕”也多以大米饭或水饺代替。

辞灶    腊月二十三,是送“灶君”回天宫向玉帝述职的日子,故名“辞灶”。此日,外出行人力争回家,以免“辞”在外面。“辞灶”仪式由长辈主持,先供献糖瓜,再焚灶君像与纸马(俗称“灶马”),然后叩首送别,并恳请“上天言好事”。即日,家家大扫除,户户吃“杂面”(杂粮合做的面条)。之后,开始“忙年”,丝糕、粘糕、花里虎、豆包、包子、馒头、蔬菜、鱼肉……一齐做好,备春节期间食用。

  建国后,破除迷信,灶君像逐渐消失,糖瓜也无人制作。至今,大扫除、吃杂面之风仍存,焚纸辞灶者鲜见。

礼仪习俗

婚姻

  婚配 旧时一向由父母包办。比较富裕的人家,讲究“因亲结亲”、“亲上保亲”、“门当户对”,因此,习惯订娃娃亲。女性年龄多大于男,有的竟大10岁左右。贫苦人家的男孩则很难成亲,有的以自己的女孩作对方之媳,换取对方之女孩为己方之媳,俗称“换亲”。年逾20岁迟迟无媒者,只好走买卖婚姻的道路。童养媳为当地少有,惟外地逃荒入境实难维持生活者,忍痛将幼女卖于当地穷人,稍长后再成婚。另有拐骗和贩卖人口的,从外地骗贩成年妇女,卖给四五十岁的穷苦男子强行结婚,如此成婚配者,民国时期最多。

  旧社会讲究“缘分”,认为既成婚配,就是命里注定,必须顺天从命。女人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活是男家人,死是男家鬼”的信条。男的虽然可以“休妻”(不要女的),但总被认为不道德。俗云:“休前妻,害青苗,伤损!

  建国后,政府颁布婚姻法,婚配年龄合理,结婚离婚自由,反对父母包办,提倡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80年代,政府禁止近亲结婚,“亲上保亲”者日少一日。

  订婚  经媒人撮合,双方家长同意,即初订婚约(口头)。然后双方将嫡亲长辈的名字写于红纸之上,互相交换,称为“换号”。“换号”之后是“换柬”,随柬帖互送礼物。此时,男方以盛筵款待媒人,订婚手续完毕。

  建国后,首先争取本人意见,然后履行传统订婚手续。但换柬时只交换礼物(有的以钱代物),无有“柬帖”。60年代始,订婚前交换像片,后逐步发展为见面谈心。订婚后男女互相往来,在往来中,男方对女方有较丰厚的馈赠。惟黄升以西地区,女性多不去男家,男性携带礼物去女方者也不多见。70年代,由父母包办的“娃娃亲”在西部、北部地区有所恢复,80年代较为普遍,而东部地区,“娃娃亲”仍属罕见。

  西部、北部地区,订婚后男女双方不搞礼仪往来,东部则大事走动,孩生日、娘满月,婚丧嫁娶,“新亲家”都得首当其冲。如男方到女方去,必须给女孩“看钱”,不然,则有退婚的可能。其实,订婚不是法定手续,孩子长大后,自主退婚者不在少数,家长只得服从。

  结婚  男方选定黄道吉日后由媒人转达女方。结婚前一二日(必须是双日),男方送五色食物给女方(如鸡、鱼、酒、肉、蔬菜等,有的送米和面),名曰“下礼”,又称“催妆”。与此同时,不论春夏秋冬,男方必须给女方一套上轿棉衣,若在夏日,则将棉衣置轿内做坐垫。民国时期,东部地区趋向简单,有的只送衣料,置棉絮于轿内充当棉衣。结婚前一日,男方近族的大门贴喜联,傍晚,吹鼓手在大门前奏乐,叫“响门”。晚饭后,吹鼓手伴奏,新郎到全族长辈家叩拜,叫“拜门”

  结婚时,男方备两乘花轿,一红一绿。新郎乘红轿,鼓乐伴奏(富家更有旗锣伞扇),由两位礼宾(叫“拿毡的”)陪同,去女方迎亲。女方长辈亲迎新郎入席,宴毕,在鼓乐声中为新郎披红戴花。同时,新娘头蒙红巾(叫“蒙头红”),足不履地(冬天也不准穿靴),以椅子抬入红轿,新郎换乘绿轿,吹吹打打,到男家举行婚礼。陪同新娘前往的有:男女送客各2人,压车压轿的儿童2人,赶车拉陪送、嫁妆的数人。花轿行程往返不得同路,行路人必须让路,即使达官贵族也不例外,因为结婚有“小登科”之称。花轿至男家门口落轿,新郎先进院坐椅子等候,新娘由女宾扶持,步红毡至庭院,与新郎拜天地后,揭头巾,面公婆,入洞房,喝合婚酒,吃饺子,即为“合卺”。晚上,女方送来酒菜,供喝“红酒”。“喝红酒”也叫“殃喜”、“要火烧”,小叔子和下辈人都来戏耍殃闹,有的大岁人和长辈也来凑趣,此所谓“三日无大小”。此后,女方的眷属频频来男家“送饭”、“圆饭”、“会亲家”、“随人情”、“梳头”、“填箱”、“赠手巾”,男方的亲友都来祝贺,人来客往,笑语声声,大吵大嚷,向女家长“要火烧”殃喜,如此宴宾三日方告礼成。新娘于是日回娘家,一般在娘家住两日再回婆家,叫“回六”。如女方属第二次结婚,即大为从简,一不用花轿,二不用迎亲,只以马车迎接,叫“拉回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都依法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但在农村仍需举行上述结婚仪式,只是改乘轿为骑马、骑()自行车,近年又改为坐拖拉机、汽车。其他形式也大为从简,“蒙头红”自行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准贺喜,不准设宴,不准吹打,尔后恢复旧习,而且设宴益盛。

  70年代后期始,结婚前,男方必须备好家具,有的男方出钱女方购置。80年代逐步升级,由橱柜到沙发、缝纫机,又到家用电器,男方耗资由一千元到数千元。黄升以西地区情况有所不同,结婚前,女方备大量“陪送”,一般价值一二千元,多者5000元以上。

  冥婚  俗称“找阴亲”。旧时,未成婚的男女,死后都要找一死配偶。否则,谓之“孤坟”,认为对家庭不利。“娶阴亲”的特点是先喜后悲,首先模仿活人的结婚仪式(从简)结婚,然后举行丧事(从简),将二人合葬一墓。建国后,此俗被禁止,但在农村至今尚未彻底消失。

 

丧葬

  旧时为老者治丧有“穷不可富葬,富不可穷埋”之说。富者厚棺砖坟,贫者薄棺土墓。老人死后,一般居丧23天。人一死,晚辈登高“叫魂”,借把死人唤醒之意,通告本族及乡里。家人给死者换好衣服后,立即从炕上抬至临时支起的尸床上,叫“行到冷床上”,接着,孝子着孝衣到庙上(毁庙后到庙址或十字路口)烧“倒头纸”,也叫“告庙”。入殓后,在室外结庐停柩,接受乡里亲友吊唁。晚上,孝子着孝衣,戴孝帽,穿白鞋,手拖“哀杖”(哭丧棒),到庙上祭奠祈祷,叫“上庙”。第二天晚上烧纸糊车马和摇钱树,死者的长子登椅“指路”,亲属的晚辈前来辞灵。第三天出殡。亲友到齐后,给孝子“搭孝”。男孝子右肩斜披白布(由岳父家派人执行),女孝子头上白布裹尖(闺女由婆家派人,媳妇由娘家派人执行),订婚未结婚的男女孝子均由岳父家或婆家搭花孝,不分男女,一律将青蓝布披于肩上。请灵时,由死者长子或承重孙摔丧驾灵,找一前来吊唁的亲人拜“顶灵祭”,然后由乡里族众抬往墓地。途中有亲友作“路祭”一至十几个不等,至墓地有至亲作“座祭”,富国以东女人死后娘家人拜墓祭。如有的至亲至友按礼应拜祭而丧主未点,则大为不快。拜祭有一定的格式,大体是请神、安神、上香、奠酒、拱揖、叩首。但花样很多,如果稍有差错,即被人耻笑。较流行的祭有“一担挑”、“三六九”、“十三太保”、“凤凰单展翅”、“凤凰双展翅”、“二十四拜”等,以“一担挑”、“三六九”最简单,也最普及。有的穷人无钱出殡,即当日埋葬,丧事大为从简。富豪之家则多居丧7日,仿宫室格局,搭灵棚,挂挽幛,请宾相赞礼,广发讣告,收取赙仪,宴请亲友,奏哀乐,鸣炮举哀,并请社会贤达“点主”、“辞土”,称“辞点丧局”。不论什么丧局,葬后每7日到坟前祭奠一次。直到“尽七”(70)为止。子、媳素服白鞋,饬服3年,女2年,深居简出,以示居哀。侄、孙服期仅1年。

  建国后,“辞点丧局”和砖坟绝迹,服期自动缩短,一般子、女不超1年,侄、孙不过半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不让穿白衣戴孝帽,不让用棺材,过后立即复旧。70年代提倡火葬,但丧葬仪式不变。由于习惯势力根深蒂固,“火葬”至今未被全部接受。

 

庆贺

  贺寿诞  俗语云:“活盼生日,死盼忌日”。自古“做生日”最为普及。但重视程度有异。一般说来,西部比东部重视,大家庭比小家庭重视。旧时,年过花甲的长辈方能接受亲友祝贺。与贺者主要以“寿桃”、“龙须面”为礼品,宴请亲友必须有面条,称“寿面”。家庭情况不同,贺寿形式不一。社会上层人士或富家老人寿诞,除亲属外,尚有许多宾朋乡里登门祝贺,携厚礼,送寿幛,献寿联,阿谀奉承,捧场增光。接受祝贺者,除设筵款待外,有的唱大戏进行炫耀。穷人家寿诞之日却默默无声,除自己的子女送点包子、馒头、面条、油条外,再无其他宾朋。解放后,无声势较大的祝寿活动,但却较前普及。一般老人寿诞,子女及亲近亲属都备礼祝贺。

  不分年龄大小,做生日均忌喝粥,老人生日,晚辈百依百顺,晚辈生日,长辈不打不骂。近年来,贺寿诞送“寿桃”、“寿面”的较少,赠生日蛋糕者普及。

  贺生子  婴儿出生,不分男女,一律称为“添喜”,本族及乡里凡素有礼仪往来者,都送礼祝贺。大多送鸡蛋、红糖、油条、面条、馒头等。婴儿的外婆、舅母、姨母、姑母分别在三日、六日、九日、十二日前来看望祝贺。最隆重的是“十二日”,旧社会,比较富裕的家庭生了男孩,即设宴通知亲朋前来祝贺,叫“做十二日”。如果是老年得子或大户生第一个男孩,更是大事庆贺,亲友、乡里送“小红包”、“长命锁”,主家则大摆筵席,有的唱戏3天。西部地区有幼儿一百天“做百岁”的,气氛胜于“十二日”。

  实行计划生育以后,不分穷富,无论生男生女,都“做十二日”,庆贺更盛于前。

  贺建房及迁居  农村建房,乡里以助工代替庆贺。60年代至70年代,盖房由生产队拨工,邻里即送酒、送烟,以示祝贺。新房落成或购置新房迁入新居时,邻里亲友具礼庆贺,称“温锅”,主家也备酒答谢。

  贺前程  明清时期,如有考取生员、举人、进士者,亲朋必来祝贺,贺光宗耀祖,贺前程似锦。主家设盛宴答谢。废科举以后,贺前程之风消失。直到80年代,似有恢复,凡参军入伍和考取中专、大学者,都有乡里、亲朋祝贺,只是形式简单,不设宴答谢。

信仰习俗

占卜

  居民自古相信命运八字。婴儿出生,即请“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连唱带说,念念有词,深得农民相信,妇女尤甚。男女订婚、结婚,因事出门,都要占卜问卦。占卜最普遍的方式是“抽帖”。问卜人将图文并有的帖子随意抽拿,抽出后递给“先生”(多盲人),先生摸好暗记,按早写好的文字唱读。此占卜方式简便易行,极为普及。另有“六爻八卦”和用铜钱打卦者,皆识字的明眼人所为,群众甚为尊敬,遇有不详和不解之难,大都登门问卦,世人多受其迷。赶集的有“相面先生”,观察“五官”论过去与将来之祸福,串乡的有“风水先生”,给盖房和修坟者选择吉地,居民多予信赖。此外,结婚、出殡,都要查看历书,选择良辰吉日(叫“看日子”)

  建国后,破除迷信,算命、算卦、相面、看风水者大为减少,暗地求卦问卜者时有活动。看日子仍被多数人重视。

 

求神

  境内多天灾人祸,居民灾难重重,历代不能摆脱,即以求神做为精神寄托。遇有疾病,则到庙上烧香摆供,祈求神灵保佑,并带回香灰以水冲服。病愈者说神灵,病死者认命短。不管有什么灾难,都到庙上讨签问卜,甚至儿媳不生子,也祈求神灵恩赐。有些神婆、巫医,谎称神灵附体,假治病以谋财害人者并不罕见。天旱不雨,求神活动更盛。诸多村庄联合,祈雨许愿。有的联合几十个村庄,聚众数千人,抬神象和扛大旗者在前,其余随后,头戴柳编凉帽,光臂赤足,锣鼓喧天,捧香串村游行。各村老人妇女,备茶备瓜,叩拜迎接。进村后,满街泼水,捧香伴送。如此日复一日,天天游行,直至天下大雨为止。有时祈雨“成功”,深感神恩,日后有的唱大戏,有的修庙,名曰“还愿”。逢大旱之年,祈雨40余天,滴雨不下,则说:“神未在家,本地命该如此”。遇有河水上涨,堤坝有决口之险,即奉供焚香烧纸,拜祈河神保佑。

  解放后,拆毁庙宇,拉倒神像,挑河治水,培养医生,求神活动大大减少。但群众对神的信仰犹存。遇疑难即求神者时有出现。70年代始,秘密求神者有增无减,神婆、巫医至今尚未绝迹。

 

祭祀

  上坟祭祖,慎终追远,被视为传统美德,除春节、清明、中元节、十月一及丧后按“七”上坟祭祖外,每逢死者的逝世纪念日(叫“忌日”),都到坟上奉供烧纸。清朝时期,凡中功名者必须隆重祭祖。此外,结婚、外出、外归,也到坟上祭祖。60年代后,祭祀活动虽仍继续,但仪式从简,重视不如以前。

 

禁忌

  1、女子结婚后,忌在娘家过春节、五码日(正月初五)、元宵节、填仓日、二月二、三月三、清明节、端午节、六月六、七月七、中元节、中秋节、腊八日、辞灶。

  2、妇女不得在娘家分娩。

  3、女子结婚选女送客和嫁娘忌用孕妇、“回头”和寡妇。

  4、从春节到元宵节不得空锅。

  5、走亲访友、看望病人忌初一、十五,下午不探望病人。

  6、商店忌说“关门”,晚上关门叫“靠门”。

  7、造房木材忌用桑木(“桑”谐音“丧”)、槐木(“槐”谐音“坏”)

  8、为人贺喜忌穿白鞋,忌扎白腿带或白腰带。父母死后,一月之内不能为人贺喜。

  9、渔民或船户忌说“翻过来”,称“滑过来”。

  10、忌说“吃醋”,叫“用忌讳”。

  11、春节下饺子忌说“破哩”,叫“挣哩”。

  12、到茶馆打水忌说“白开”,叫“白水”。

  13、肩挑小贩忌迈扁担(因“迈”谐音“卖”)

  14、借用水桶送还主人时,不得担空桶入门,应一手提空桶,一手拿扁担,或挑担水送去。

  15、借用熬中草药的铫子,送还时须押上点食品。有的地区不准送还,等用者来取。

  16、给客人倒茶、斟酒,壶嘴不能朝向客人。

  17、向陌生人问路,不得尊称“大哥”。

  18、进行交易忌说“买相应”。

  19、中年人忌说41岁,百岁老人忌说“百岁”。

  20、兄与娣忌诙谐,忌以别人的姐妹为笑料。

  21、结婚忌遇出殡。

  22、吃饭忌面向人背,忌背朝锅台、饭桌。

  23、有舅父在世,忌正月剃头。

  24、正月初一不得挑水。

民间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