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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方圆
志鉴华章
沾化县历史沿革考略 王德贤 李向升
兹将沾化历代行政归属概述如下: 夏朝的历史,无文字记载,被认为是夏朝史书的《书·禹贡》,实际成书时间晚在战国,且所记内容又很粗略。但欲考沾化在夏朝的归属,除《书·禹贡》别无文字资料可鉴,权引之作参考。《书·禹贡》载,禹时“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又载,禹“疏九河”。所谓“九州”,指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所谓“九河”,指徒骇、太史、马颊、覆釜、胡苏、简、絜、钩盘、鬲津河(均见《尔雅·释水》)。《汉书·地理志》转引《书·禹贡》对兖州的记载说:“济、河维兖州”,意思是说,兖州的地理位置在济水和黄河之间。“济”,指黄河以南自今河南荥阳北,东北流至今山东利津南入海的古济水,“河”,指自今河南武陟东北流至今河北沧县东北入海的古黄河。 据上所述,在夏朝,沾化属兖州域。值得注意的是,“九河”中的徒骇河,自古至今已几易河道,不可完全认为就是今天南北斜贯沾化境内的徒骇河。 商朝无地理志。《汉书·地理志》记载商朝诸侯国情况说:“汤时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皆为诸侯, 国此也。”查《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地图集》),商朝薄姑国治所在博兴县城东南,沾化在薄姑国辖境。 西周无地理志。《史记·周本纪》记载西周初年大封建情况说,周克商后,“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尚父”,又名吕尚,吕望,太公望,姜太公,姜子牙。“营丘”,指今山东昌乐。齐初都营丘。后迁临淄。《齐乘》载:“周武王克商,封太公吕尚于齐,未得薄姑之地。成王时,薄姑与四国作乱,王灭之,益封太公,遂有全齐。”《国策.齐策》载:“苏秦曰:齐,南有泰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渤海,所谓四海之国也,地方两千余里。”查《地图集》,周初所封的齐国地盘,辖沾境。今县内泊头镇吕望庄、姜牙店,富国镇宿牙桥等村,至今还流传着当年姜太公在这一带活动的传说。那么,在西周,沾化当属齐国。 东周时,沾化归属问题的可据文字资料较西周更为具体丰富。《战国策·齐策》载苏秦语曰:“齐南有泰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渤海,所谓四塞之国也。”又据史书载:“管仲既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书载,公元前567年,齐灵公灭莱,疆土扩展到今山东东部,齐的疆域东到海,西到黄河,南到泰山,北到无棣水。无棣水,在今河北盐山南。查《地图集》,在东周,沾境当属齐国无棣。(见图1 夏、商、周、春秋、战国图)
秦朝历史无地理志资料可鉴。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据史书载,秦初所置的齐郡,后改名为临淄郡。查《地图集》,临淄郡千乘县辖境跨今沾化利津两县东部地区。秦时山东北部各郡,除临淄郡外,还有济北郡,济北郡厌次县辖境跨今沾化西部地区。可知,在秦朝,沾境东部属临淄郡千乘县,西部属济北郡厌次县。(见图2秦代图)
西汉地方行政单位为州刺史部、郡(国)、县(侯国)三级。据《汉书·地理志》载,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划分为司隶、冀、幽、青等十四个州部。《山东通志》上说,今沾境是阳信、富平两县地;《沾化县志》载为千乘郡湿沃县地,都不全面。查《地图集》,在西汉时,沾境处二州(幽、青)、三郡(渤海、平原、千乘)、三县(阳信、富平、湿沃)交界处,阳信县属幽州刺史部渤海郡,县治所在今山东无棣县北;富平县属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县治所在今山东惠民县桑落墅;湿沃县属青州刺史部千乘郡,县治所在今山东滨县。可见,在西汉,沾境西北部属幽州刺史部渤海郡阳信县,南部和东南部分别属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富平县,千乘郡湿沃县。(见图3、西汉图)
东汉地方行政单位和西汉相同,仍为州刺史部、郡(国)、县(侯国)三级。据《山东通志》载:此期黄河改道,由滨县一带入海,漯河为黄河所夺,湿沃县被淹,撤销县建制并入千乘县;渤海郡由幽州改属冀州,富平更名厌(ya) 次,千乘郡更名乐安国。据《后汉书·郡国志》载:厌次县,本富平县,东汉明帝时更名。乐安国,本千乘郡,东汉和帝永元七年更名。渤海郡原属幽州刺史部,东汉时划归冀州刺史部。查《地图集》,在东汉,沾境地处两州(冀、青),三郡国(渤海郡、平原郡、乐安国),三县(阳信、厌次、千乘)交界处。沾境西部、北部为阳信县辖境;南部、西南部为厌次县辖境;东部、东南部为千乘县辖境。阳信县属冀州刺史部渤海郡,厌次县和千乘县分别属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和乐安国。到东汉,沾境西部,北部属冀州刺史部渤海郡阳信县,南部西南部属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厌次县,东部、东南部属青州刺史部乐安国千乘县。(见图4东汉图)
三国时期无地理志。据史书载,三国时,地方行政单位同两汉,仍为州刺史部、郡(国)、县三级。查《地图集》,三国时,沾境处阳信、厌次、湿沃三县交界处。据《晋书·地理志》载,湿沃县西汉置,东汉省,三国魏复置,并将湿沃县由青州刺史部划归冀州刺史部。查《地图集》,三国时,曹魏据有冀州、青州等十三州。冀州的乐陵国辖阳信、厌次、湿沃等五县。所以,三国时,沾境东南部为魏冀州乐陵国的湿沃县地,西南部为厌次、阳信县地。 西晋时,地方行政单位仍为州、郡(国)、县三级。据《晋书·地理志》载,晋武帝太康元年将全国划为司、冀、兖、青等十九州,一百七十三郡国。冀州领乐陵国、渤海郡等十三个郡国,乐陵国领阳信、厌次、湿沃等五县。查《地图集》,西晋时,沾境处阳信、厌次、湿沃三县交界处,隶属未变。(见图5三国、西晋图)
东晋时期,沾化的归属难以查考。因为,公元317年,司马睿在建康建立起偏安之局的东晋小朝廷后,北方出现“五胡十六国”局面。在此期间,北方政权变化很大。据《晋书·地理志》载:“惠帝之后,冀州沦没于石勒,勒以大兴二年(公元319年)僭号于襄国,称赵。后为慕容儁(俊)所灭,慕容氏又为苻坚所灭。孝武太元八年(公元383年),坚败,其地入慕容垂,垂僭号于中山,是为后燕,后燕卒灭于魏。”据上所述,东晋时期,沾境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和魏的乐陵郡。另据清光绪版《山东通志》记载,此期朝代虽多次更替,但行政区划无大变化,今沾境一直为乐陵郡(永嘉末复为郡)湿沃县、阳信县、厌次县所有。(见图6东晋十六国图)
公元420——589年,我国历史为南北朝时期。南北朝时地方行政单位为州、郡、县三级。全国一级行政单位共114个州(包括侨置州),查南北朝时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79年)北魏的幽、冀诸州`地图,沾境处北朝北魏冀州乐陵郡。乐陵郡领乐陵、阳信、厌次、湿沃四县,沾境处阳信、厌次、湿沃三县交界。据《魏书·地理志》载,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公元517年),曾分瀛、冀二州置沧州,并说沧州领浮阳、乐陵、安德三个郡。看来,南北朝时期,沾境分属于北朝北魏乐陵郡阳信、厌次、湿沃三县,初属北魏冀州,后属北魏沧州。(见图7南北朝图)
隋朝沾境归属,旧志众说纷纭。《山东省通志》说沾境在隋朝属渤海郡阳信;明万历、清光绪和民国时期的旧县志则说沾境在隋朝分属渤海郡的蒲台和平原郡的将陵县。查《地图集》隋朝地图,沾境处阳信、蒲台两县交界。 据史书载,隋初废郡改州,后又改州为郡,并说隋炀帝时“大凡郡一百九,县一千二百二十五”,又说,隋朝的渤海郡领阳信、乐陵、蒲台、无棣等十县。沾境东部应属渤海郡蒲台县,西部属渤海郡阳信县。旧县志关于沾化在隋朝属平原郡将陵县之说,是一大误,《山东通志》指出“将陵县在今直隶吴桥县境”这一误置是“自颜鲁公东方朔画像赞碑阴记称厌次城在安德县东北二十二里辗转而来”。 (见图8隋代图)
唐朝地方行政单位为道、州、县三级。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天下为关内、河南、河北等十道,道下置州。在唐朝,由于行政区划几经演变,沾化归属也随之演变。具体说,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 以沧州的厌次县、德州的商河县和阳信县置棣州。又割淄州的蒲台属棣州。此时沾境属河南道棣州阳信县和蒲台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棣州为乐安郡,此时沾境属河南道乐安郡阳信县和蒲台县。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又改乐安郡为棣州,领厌次、阳信、商河、蒲台、渤海五县。又据《新唐书·地理志》载,渤海县,系“垂拱四年(公元688年),析蒲台、厌次置,有盐。”查《地图集》,唐朝渤海县境内已有招安镇。此时,沾境属河南道棣州渤海县招安镇。(见图9唐代图)
五代十国时期地方行政单位仍为道、州、县三级。据《旧五代史·郡县志》载,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曾以距洛阳近远为序排列十道。上书又载,五代十国时的河南道,领滑、宋、曹、滨等十一州,还说,滨州系周显德三年六月置,割棣州渤海、蒲台属之。查《地图集》,在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四代,沾境属河南道棣州渤海县,在后周显德三年(公元956年)以后,沾化属河南道滨州渤海县招安镇。(见图10五代图)
北宋、辽时期,地方上有路、府、州、郡、监之设。府多设于较大而重要的州,郡、监多与府同级,实际上地方行政单位只有路、州、县三级。《宋史、地理志》载:“宋太祖受周禅,初有州百一十一”,“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分天下为十五路,天圣析为十八,元丰又析为二十三。”又说:“河北路,旧分东西两路,后并为一路,熙宁六年再分为两路。”河北路东路辖沧、冀、棣、滨等十一州。《宋史·地理志》还说:“招安,上,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升招安镇为县,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省为镇入渤海,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复为县。”据上所述,沾境在北宋初年的隶属关系与五代后期同,仍属河南道滨州渤海县。宋太宗至道三年划全国为十五路后,沾境属河北路东路滨州渤海县。庆历二年(1042年),沾境属河北路东路滨州招安县(这是沾境第一次自为县治)。熙宁六年(1073年),属河北路东路滨州渤海县。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属河北路东路滨州招安县。(见图11北宋时期图) 南宋、金时期,地方行政单位为路、州、县三级。据《宋史·地理志》载:“高宗仓皇渡江,驻跸吴会,中原、陕右尽入金,东画长淮、西割商、秦之半,以散关为界,其所存者两浙、两淮,……广西十五路而已”。又说:“金袭辽制,建五京,置十四总管府,是为十九路。”金时十九路中的山东东路,领二府,二防御州,七刺郡,七刺郡中的滨州辖渤海、利津、蒲台、沾化四县。还说:“沾化(本名招安,明昌六年更。)镇三(永丰、永阜、永科)”。又据《金史·志第六校勘记》载:“永科”当是“永利”之误。可见,在南宋、金初之时,沾境为山东东路滨州招安县。金章宗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更招安县为沾化县,沾境始以“沾化县”命名。旧县志认为沾化所以取名沾化县,系指西汉时龚遂出任渤海郡太守,治理有方,则渤海之民“复沾圣化”之意。此说始见于元朝于钦的《齐乘》,后人或有持疑义者。(见图12金朝图)
元朝地方行政单位为行中书省、路、州、县四级。据《元史·地理志》载,元世祖二十七年“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又说,元朝为方便统领离大都较远的各路,设立了介于省和路之间的派出机关肃政廉访司和宣尉司、宣尉使司,济南路和般阳府路受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统领,总属于中书省。查《元史·地理志》,济南路除直辖历城、章丘、邹平、济阳四县外,还领棣州和滨州。元初滨州、棣州自为一道,中统三年(1262年)改棣州、滨州合为滨棣路安抚司。至元二年(1265年)省路为州,复置滨州、棣州,均属济南路。即沾化在元朝中统三年(1262年)属山东东西道滨棣路。至元二年(1265年)属山东东西道滨州。元世祖二十七年(1290年)属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济南路滨州,直属称之为“腹里”的中书省。(见图13元代图)
明朝地方行政单位为布政使司、府、州、县四级。据《明史·地理志》载,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四月,置山东行中书省。三年(公元1370年)十二月,置青州都卫;八年(公元1375年)十月,改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并说全国共分十三个布政使司和南北两个直隶。山东承宣布政使司领济南等六府,济南府除直辖历城、章丘等十五个县外,尚领泰安州、德州、武定州、滨州等四州。滨州领利津、沾化、蒲台三县。《明史·地理志》又载:“沾化,州西北,东北滨海,有富国等盐场,又有久山镇巡检司。”由此可见,沾化在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属山东行中书省济南府滨州。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属山东都指挥使司济南府滨州。洪武九年(1376年),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滨州。(见图14明代图)
清朝地方行政单位为省、府(包括省属厅、州),县(包括府属厅、州)三级。史书载,清朝全盛时期疆域政区有十八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此外,还有内蒙古等盟旗。《清史稿·地理志》载:“明置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清初因之,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济南府之泰安、武定、滨州,兖州府的济宁、曹沂等六州为直隶州。”又说,雍正十二年,改武定州为武定府,“置附郭,降滨州所领利津、沾化、蒲台及济南之青城、商河来隶”,武定府领一州(滨州)九县(惠民、青城、阳信,海丰、乐陵、商河、利津、沾化、蒲台)。”《清史稿·地理志》还载:“沾化,难,府东北七十里。海,北少东百里。西与海丰接,西有钩盘河自阳信入,错海丰复入,又东南入大洋口。西南:徒骇,自滨入。镇:永丰,久山有废巡司。”可见,沾化在清世祖顺治年间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滨州。雍正二年属山东省滨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属山东省武定府滨州。乾隆以后,属山东省武定府。(见图15清代图)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设道,沾化属山东省岱北道。民国四年(1915年),改岱北道为济南道,沾化属山东省济南道。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山东分设十道,在惠民设武定道,沾化属山东省武定道。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道,各县直属省,沾化遂直属山东省政府。抗日战争时期,“三权交叉”,各有建置:国民政府将沾化划属鲁北行署;日伪将沾化划属山东省武定道; 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沾化属冀鲁边第三专署。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沾化属清河区。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沾化属渤海区四专暑。1947年,渤海区四专署更名垦利专署,沾化仍归属。(见图16民国时期图)
1949年,沾化属渤海区垦利专署。1950年,垦利专署由阳信迁惠民,并改名为惠民专署,沾化随属。1958年惠民专署与淄博合并,统称淄博专署。同年沾化、利津并县,仍称“沾化”,治所亦在富国,随属淄博专署。1961年,惠民与淄博分设专署,沾化、利津分县,同属惠民专署。1982年,专署改称行署,沾化属惠民地区行政公署。1992年3月,惠民地区改名为滨州地区,沾化属滨州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滨州地区设立地级滨州市,沾化属滨州市,至今。(见图17、1983年行政区划图)
作者单位:沾化县史志办
沾化县海岸线变迁考略 李向升
沾化县,北濒渤海,处黄河冲积扇中,自古属黄泛区,渤海海岸线因黄河决口淤积几经变迁。现查阅有关资料,参考《沾化县历史地图集》,佐以古迹,考证如下: 据明、清、民国和新修《沾化县志》载:“沾化境域商属蒲姑国,周属齐国。秦朝东部属临淄郡千乘县,西部属齐郡厌次县。汉为阳信县、千乘县、厌次县地。至唐设招安镇,北宋升招安县,金易名沾化县。 齐用管仲策,煮海为盐,宋元之世,置富国、永利诸场,迄今盐场久废。”可见,自周朝即有人在此煮盐为业 。 1950年春,在徒骇河东富国镇东杨村西北2.5公里处,出土灰陶滤器、灰陶罐和灰陶盔,经考证多为东周时期煮盐滤盐用器。1955年又出土贝币数枚、青铜剑和青铜矛各一把。据此,可以肯定那时窑址附近曾设有很多盐场。此后,又在泊头镇陈家、郑家、冯家镇西堼村先后发现东周时期古窑址和战国时期遗址,曾出土同时期的文物及新石器时代的陶豆、砍砸器等。上述四处古遗址证明在二千六百多年前,现在的富国镇、泊头镇、冯家镇及其以西的境域,已有先民在繁衍生息。以东杨古窑址为座标,再参阅《中国历史地图集》,可以认为在东周时今沾境的海岸线大约西起冯家乡的西堼村,向东南经冯家村,富国镇的东杨村,利国乡的东张王村向东南出境。域内面积约在900平方公里左右。(见图1比例尺 1:200000 下同 夏、商、周、春秋、战国图,至唐代无大变化)
沾化境内原“徒骇河即古漯水下流,东汉至唐尝为大河流径”(据《大清一统志》);西汉鸿嘉四年(公元前17年)开挖的商河在滨州市西部汇入徒骇河(据《古今地名词典》)。由此看来,今日的徒骇河虽非禹疏九河故道。(据《汉书·沟渠志》载:“九河所在,徒骇最北,鬲津最南”),但从汉代以来就是黄河的入海支流,黄河多次泛滥,洪水漫河而下,使沾化人民受尽灾难,却也因河沙沉积,追海东退,沧桑之变,扩展了疆域,形成了沃野。 县志载:“设治伊始,渤海伸入内地,.嗣后,海滩淤地日多,沧桑变迁,潮汐向东北退出数十里之遥,河流亦渐次涸塞,……沿海渔铺,年久海水渐退变成淤地,铺亦随之远徙矣。 本县地势,西南高而东北低,全境皆系平原,惟北部有久山、敖山、孤山、四角山等,忽断忽续,实皆土阜之类,……渤海环绕东北,为黄河尾闾,县境洼下时有海溢河决之患。……至沿海一带,纵横百余里,淤地既多,水产亦富,天府宝藏,正待开发,……。”由此说明,黄河泛滥,淤积海退,海岸线内移是客观必然。‘土阜之类’,给人们栖息创造了条件 在冯家镇久山村北出土的宋政和三年记事碑中证实,此处过去为盐场,名永利场,此时距今已千年。 1990年5月,在冯家镇北集村西百米、距地面半米深处,发现一米半见方砖坑,内藏铜钱,总重 27公斤,铜钱包括东汉、唐、五代、北宋、南宋、金7个朝代41个品种、97个式样,最晚者为大定通宝(1161——1189年),距今近千年。 20世纪80年代至世纪末,滨海乡农民从地表下挖掘贝壳作饲料添加剂,发现此处东西长几十里贝壳堤,形成年代无从考证,从无棣县贝壳堤所作的碳14分析看,当属同期。亦可证明此期一度为海岸线。 1990年,在开挖套尔河时,有大量陶器出土,与杨家、郑家古窑址陶器形似,为煮盐之器物。说明以上几处自西向东连成一线,几经淤积,已为陆地,外侧曾为海岸线。(见图2北宋时期图)
从东周至明代的两千多年间,黄河在秦、汉时由河北省入海,唐、宋时由滨州市一带入海,金、元时河道混乱,明万历后由泗入淮,大部时间是注入渤海:沉沙迫海东退,因而沾境土地得以大幅度扩展。据光绪版《沾化县志》载文:沾化从明代正德七年(1512年)以后,全县分为四乡二十四里。志中的《舆地图》标注,近海有久山镇、官灶古城,海涂中有黑坨铺、抢网铺、大洋铺等;据地名普查资料记载:久山镇即今久山村,建于北宋治平年间(1063—1067),官灶古城即今官灶村,建于明洪武初年,将这两村联为一线,几乎为东西走向。与东周时海岸线相比,东南部延伸较大,显然是黄河长期在滨州市入海的沉积作用所致。此期的沾化疆土,比东周时普遍向海区延伸15—18公里,在明代,全县版图面积约在1600平方公里以上。(见图3明代图)
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在河南省兰考县铜瓦厢决口,北徙夺大清河入海。据民国版《沾化县志》载:‘洪水泛滥,徒骇河上游大溜直趋,滚滚东下,沿河居民伤人畜,毁田庐,因饥饿而死者不可胜计。……1907年,利津薄家庄决口,遂将徒骇河下游自孔家至海口一段淤淀。”民国期间,1921年农历7月19日利津宫家坝决口,初宽七、八丈,未及两月冲开口门450余丈,黄水大部由此涌出,向西北直趋徒骇河,至邵家后,泄洪受阻,水势缓慢,泥沙落地,形成大面积良田。郭局、耿局、中和堂等村一带的土地就是此次淤淀形成的。广阔的肥田沃土招来了各地移民,一些退役老兵也携眷来此定居。垦户日多,义和庄、太平镇、新户等大聚落形成、三五户相处的“种地屋子’星罗棋布,新垦区形成。1931年全县废乡里,划分为七个区,其中的六、七两区基本上是新迁居民和新开垦的土地。此时,全县面积是2741.75平方公里。(见图4清代图、图5民国图)
1943~1950年,沾化县、利津县、滨县几经分合撤并复归沾化县。1983年新户、太平、义和、四扣四个公社划属东营市后,全县版图面积为2114.54平方公里。 综上考证,沾化境内渤海沿岸因黄河泛滥淤积,海岸线自夏、商、周
至今变化颇大,内陆向海里延伸约32公里。(见图6现代图)
将陵县治不在沾化县境域考略 朱瑞东 山东省史志办下发的《山东历代政区治所及沿海主要岛屿古今地名对照表》(征求意见稿)中,将隋唐时期的将陵县治置于今沾化县境内,是错误的。同样,《大明一统志》(明代李贤等纂修,天顺五年成书)载:“沾化古为重丘,隋称将陵”;《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臧励和等主编,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31年5月出版)中“将陵县”条释文:“隋始分置将陵县。古城在今山东省沾化县。宋移治于长河镇”;明万历版、清光绪版和民国版《沾化县志》记载:沾化县境“隋为渤海郡蒲台县、平原郡将陵县地”等,都是错误的。事实上,将陵县治从未在沾化境内,沾化县境也从未属于将陵县地。 首先,我们来看古代“将陵”在哪里?据《汉书•卷八十二•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记载:“史丹字君仲,鲁国人也,徙杜陵。祖父恭有女弟,武帝时为韂太子良娣,产悼皇考。皇考者,孝宣帝父也。宣帝微时依倚史氏。语在史良娣传。及宣帝即尊位,恭已死,三子,高、曾、玄。曾、玄皆以外属旧恩封,曾为将陵侯”。就是说,西汉时期已有“将陵”存在,史曾被封为“将陵侯”。这里汉宣帝所封史氏,乃皇室外戚豪族,查《史氏春秋》《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时期》等史料得知,“将陵侯史曾”的封地在“乐陵侯史玄”的封地以西,应在今山东省德州北部及河北省吴桥一带。史氏一族亦与当时沾化县域所属的千乘郡并无瓜葛。 又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中“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有将陵侯史曾。志未尝有县。盖乡亭名也”得知,汉代“将陵”乃乡亭级行政机构。而从古代地理环境看,沾化县域地处黄河三角洲,属黄河冲积平原,境内陆域多为黄河泥沙沉积迫海东退而成,东部、北部地区成陆较晚。西汉时,县境东部、北部,包括今沾化县城一带尚为海域,西部、南部亦苦海缘边,人烟稀少,境域内聚落稀疏,尚未形成村落,根本不可能有乡亭级行政机构,自然也就不存在“将陵”及“将陵侯”了。 其次,“将陵县治在今沾化县境”之说,与沾化县的建置沿革事实相悖。从沾化县建置沿革看,公元688年(唐垂拱四年)县境内首次设镇,称招安镇,即今沾化县古城镇,隶属渤海县。1042年(宋庆历二年)升招安镇为县,此为沾化建县之始。怎么可能远在建县之前440余年的隋朝就有一个“将陵县治”存在呢?可见“隋始分置将陵县,古城在今山东省沾化县”的说法与沾化县的建置沿革事实相悖,显然是错误的。 第三,从地理位置看,将陵县域与沾化县域既不相邻又不相连。据《隋书•志第二十五•地理》载,渤海郡“统县十,户十二万二千九百九”,平原郡“统县九,户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二”。渤海郡所辖十县为阳信、乐陵、滳河、厌次、蒲台、饶安、无棣、盐山、南皮、清池,沾化县境西部属阳信县,南部属蒲台县。平原郡所辖九县为安乐、平原、将陵、平昌、般、长河、弓高、东光、胡苏,其中“将陵,开皇十六年(596年)置”。又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时期•河北诸郡》图示,虽渤海郡、平原郡东西相邻,然沾化县境在渤海郡东部沿海,而将陵县则在平原郡西部,不仅两地相距遥远,且中间又有阳信、平昌等县所隔,所以将陵县治不可能设在沾化县境,沾化县境也不可能属将陵县。 第四,从将陵县的建置沿革看,与沾化县域毫无关系。
据《陵县志》(1986年5月出版)载:“隋开皇三年(583年),安德郡
改为德州,州治安德(今陵县城)。‘德州’二字始于此。开皇十六年
(596年),由安德县西北部设‘将陵县’。”由此可知,596年(隋开
皇十六年)所设将陵县,乃由安德县西北部析出。《吴桥县志》亦载:
“开皇十六年(596年),析安德县置将陵县(故址在今陵县赵寨镇)。
时县地分属安陵县与将陵县”。此后,将陵县的建置沿革十分明了:五 代周长河县废为镇,并入将陵县。1034年(北宋景祐元年),将陵县徙
治于长河镇。次年废安陵县入将陵县,仍属德州。金将陵县属景州。1253
年(元宪宗三年),将陵县划属河间府,是年升为陵州,属济南路。1265
年(元至元二年)降为陵县,次年复置为州,属河间路。1368年
(明洪武元年),降陵州为陵县,属济南府,次年改属德州。1409年( 明永乐七年)迁陵县治于故安德县(今陵县城),筑德州城于废陵县(今德州城), 属济南府。清因之。 第五,舛误的由来。既然将陵县与沾化县域并无关联,那么众多舛误是怎样形成的呢?有关将陵县治的错误记载,源于颜鲁公(颜真卿)《东方朔画赞碑》阴记中以“神头镇”为西汉“厌次”和《舆地广记》(宋代欧阳忞撰)中以“将陵”为“重邱”的错误认知。明代李贤等纂修《大明一统志》时,知沾化在厌次北,即以陵县神头镇为厌次,北移找到将陵,便以为将陵即沾化县域,又因《舆地广记》错以将陵为重邱,从而得出“沾化古为重丘,隋称将陵”的错误推断。《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和明万历版、清光绪版、民国版《沾化县志》中的错误记载,皆为相沿所致。 其实,此误在清代早有辩析。《续山东考古录•卷三十一•一统志山东沿革辨误》(清代叶圭绶著)载:“重邱在安德故城北五十里,安德故城在今陵县东南,重邱即陵县东北之神头镇。隋将陵在陵县北五十里今直隶吴桥境。此因近志沿鲁公东方朔赞碑阴记之误,以神头镇为前汉厌次,《舆地广记》误以将陵为重邱,沾化在阳信之厌次故城北,遂谓重邱将陵在沾化。展转乖舛何至于此!”。清光绪版《山东通志》亦指出“将陵县在今直隶吴桥县境”,误置于沾化县境是“自颜鲁公东方朔画像赞碑阴记称厌次城在安德县东北二十二里辗转而来”。
滨州市清明节习俗与清明节的起源、演变考
一、滨州市域的清明节习俗 清明时节,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新燕衔泥,原野披绿,相沿一千余年的祭祖、踏青、放纸鸢、荡秋千等清明节习俗依然流行于滨州各地。因时因地不同,各地风俗略有差异,除扫墓祭祖为共有节俗外,阳信县“青少年有野外踏青、放风筝、荡秋千等风俗”(2);无棣县“闲人逸士戴柳,踏青,幼童始吹柳哨,放风筝,荡秋千”(3);滨城区“家家门楣插以柳条、松枝,谓之插青,以示春天已到。村村扎起秋千,供年轻人玩耍。这几天均吃咸食(一种小型油煎菜饼)、夹馅藕饼、萝卜饼、煮鸡蛋,染以红色,邻里相送。”4)建国后,各地传统民俗基本延续,又增添了集体组织祭扫烈士墓、缅怀先烈事迹、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习俗。 博兴县的清明节习俗活动最为丰富,且基本延续至今。“清明这天早晨,家家吃米饭,吃鸡蛋,祭祖上坟并给坟堆填土;少女们凑在一起,夜间做‘巧巧饭’,清晨到野外踏青”(5)。做“巧巧饭”是清明节最有意思的活动,清明节前一天晚上,少女伙伴七八人不等,会聚于一家,各自带小米若干,集中做成米饭,夜不张灯,由主持者将事先用秫秸或木料制成的剪刀、纺车、笔砚、狗爪子等分别放在每碗饭中,每人摸一碗吃,以预测巧拙与未来。若吃着剪刀、纺车等表示勤巧,吃着笔砚表示有文采将来可能从文,吃着狗爪子表示笨拙。20世纪70年代,此俗在兴福一带扩延至男孩子中间,且多以水饺代替米饭,以在碗底贴一书有诸如“工人”“农民”“教师”等字的纸条代替秫秸、木料制品,以咸菜(“闲才”的谐音,寓意无用、无能之才)代替狗爪子。饭菜由孩子们独立完成,成人不得参与。不幸吃到咸菜的人,会成为很长时间内伙伴们取笑的对象。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于滨州市域的荡秋千、放风筝、踏青、斗鸡子等清明节习俗也甚为有趣,此不赘述。那么,源于太原,广布于晋地的清明节习俗,为什么会在山东,在滨州,生生不息、经世流传呢?笔者揣测,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晋鲁两省地域相邻,唇齿相连,民俗文化相互影响;二是山东省在历史上曾多次从山西移民,滨州市域的许多村落皆为山西移民所立,这些移民直接将风俗带入本地。 二、清明节的起源与演变 清明(农历春分后第15日,公历四月五日前后),魏晋以前只是单纯的农历中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因“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6)。作为节日的清明节,是唐朝时期“清明”节气融合了在时间上与之相连的寒食节和与之相邻的上巳节的节俗后形成的。也就是说,清明节习俗形成于唐代,起源于寒食节和上巳节。寒食节,清明前一天(一说前两天),古有禁火三日、冷食的习俗。上巳节,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形成于春秋末期,魏晋以后改为三月三日,古人有在水边举行祭祀仪式、祓除秽气,招魂续魄和到野外踏青、嬉戏等风俗。 寒食的起源,民间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相传,春秋时期晋国介之推辅佐晋公子重耳流亡,颠沛流离中,曾割自己腿上的肉为重耳充饥。后来重耳回国做了国君(即晋文公),介之推不求利禄,与母归隐绵山。晋文公焚山以求之,介之推坚不出山,后抱树被焚而死。晋文公甚为后悔,下令在介之推焚死之日禁火寒食,以寄哀思,后相沿成俗。其实,这只是后来民间和文人墨客附会到寒食节中的故事而已。据最早记录介之推之事的《左传》记载:“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隧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7)。并无禁火冷食一说。况且,《周礼》中早有“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8)的禁火记载,也就是说,禁火是周朝的旧制,与春秋时期晋国的介之推并无关系。两汉之际桓谭的《新论》载:“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9)这是关于寒食节附会介之推之事的最早的明确记载。此后,南朝范晔的《后汉书·周举传》和宋代高承的《事物纪原·岁时风俗·寒食》中,亦皆有附会之言。清代学者陈梦雷曾考证:“据左传及史记,并无介子推被焚之事”(10)。据此可知,禁火冷食之俗古已有之,并非起于介之推之事。至于禁火的原因,则有两种说法,一说起于古人对星象和巫术的迷信,一说源于古人钻木取火和换取新火的制度。然而,不管禁火冷食起于何时,源于何因,当寒食节附会上介之推之事后,便增添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成为人们崇信和敬仰清廉谦退道德精神的载体,也成为历代文人墨客追悯昔贤、抒发情感的热点题材,寒食节习俗在民间的影响愈来愈大是必然的结果。 西汉末年到魏晋时期,寒食节还只是一个单一的地方性的民间节日,节俗活动仅有禁火和寒食,流传区域集中在晋地。山西太原一带“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11),即是说寒食节禁火冷食长达一月之久。由于民间禁火过程太长,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官方曾多次下令禁止和控制,但收效甚微。寒食习俗不仅没有因为官方的禁断而销声匿迹,而是逐渐播布开来,从太原郡到并州全境,再到三晋全域,南朝时已传至荆楚一带。 至唐代,上坟祭祖已成为民间寒食节固定习俗,当时称为展墓。因清明与寒食节相连,又与上巳节邻近,寒食节、清明、上巳节的一系列活动也就连成一片,各种节俗活动自然就融在了一起——王维的诗句“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12)便是佐证。而当庄重肃穆的祭祖活动与轻松愉快的郊游、踏青等嬉戏活动融合在一起时,官方便觉得有悖常理、有伤风化,是对先人的大不敬。因而,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朝廷发布诏令禁止民间寒食扫墓、郊游等活动:“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13)。然而,寒食节俗并没因朝廷的禁令而衰减,反而愈兴愈盛。于是,唐玄宗顺应潮流,于开元二十年(732年),敕令将寒食拜扫编入五礼之中:“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14),使其成为法定礼俗。而其他节俗活动亦在官方和民间发展到极盛:“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竞立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帝呼为半仙之戏。”(15);“何处春深好,春深寒食家。玲珑镂鸡子,宛转彩球花。碧草追游骑,红尘拜扫车。秋千细腰女,摇曳逐风斜”(16)。唐代宗时,为方便官吏回乡扫墓,朝廷颁布政令寒食节放假,按大历十二年(777年)诏令,衙门依例放假五天。唐德宗贞元六年(790年)假期增至七天。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朝廷颁布敕令规定,朝官在寒食假期内可以自由回乡扫墓,无需请假。至此,清明节已发展成为隆重的全国性节日。 宋元时期基本延续唐朝习俗,节俗活动毫不逊色。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车马往来繁盛,填塞都门” 17)。元代大都城内“起立彩索秋千架,自有戏蹴秋千之服。金绣衣襦,香囊结带,双双对蹴。绮筵杂进,珍馔甲于常筵。中贵之家,其乐不减于宫闼。达官贵人,豪华第宅,悉以此为除祓散怀之乐事”(18)。 清代起,官方不再重视此节,“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但儿童戴柳祭扫坟茔而已。”(19)民间节俗活动渐少,但祭祖之俗仍盛,“清明扫墓,倾城男女,纷出四郊,提酌挈盒,轮毂相望。”(20)此后,许多传统习俗只在山西、山东一带民间传承了下来。
(1)《全唐诗》,第88卷,张说,《奉和圣制寒食作应制》。 (2)《阳信县志》,第二十五编,风俗、宗教、方言。 (3)《无棣县志》,第二十七篇,民情、风俗。 (4)《滨州市(县级市)志》,第二十五编,风俗、宗教。 (5)《博兴县志》,卷二十九,风俗。 (6)《岁时百问》。 (7)《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8)《周礼》,秋官,司烜氏。 (9) 桓谭《新论》,卷十一,离事。 (10)《古今图书集成》,岁功典,清明部,清代陈梦雷著。 (11)《后汉书》,周举传,南朝宋范晔著。 (12)《全唐诗》,125卷,王维,《寒食城东即事》。 (13)(14)《唐会要》,卷二三,寒食拜扫,宋代王溥著。 (15)《开元天宝遗事》,卷三,半仙之戏,五代王仁裕撰。 (16)《白居易集》,卷二十六,《和春深》。 (17)《梦粱录》,卷二,清明节,南宋吴自牧撰。 (18)《析津志辑佚》,风俗,元末熊梦祥著。 (19)《燕京岁时记》,清明,清代富察敦崇著。 (20)《帝京岁时纪胜》,三月,清明,清代潘荣陛撰。
作者:朱瑞东 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山东省沾化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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